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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判全责,对方保险(太平洋)定损并修理后,赔付阶段才通知拒赔(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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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4 23: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多谢各位TX的捧场!5月9号本人的发帖短时间内超过了7千多的点击量。详情请参阅http://www.gz-car.com/viewthread ... &extra=page%3D1
  
    在此郑重公布,此保险公司为 “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之前本来想直接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是《拒赔通知书》还未拿到手,二是有一好心朋友,说帮我找太平洋广东分公司的高层看看能否把事情简单化,我这段时间也忙,没时间管这事,也相信朋友的能力,太平洋的高层叫我耐心等待,这期间也了解或猜测到了保险公司里边的一些黑幕,以后到终结篇再详述。
   等待等待,没想到前晚对方车主给电话我,说收到了太平洋保险广州分公司的盖有公章的《拒赔告知函》, 大致内容如下:
   XXX,
   您在司投保的商业保单号12345强保单号56789,车牌号ABCDE,与12月18日9时02分向我司报案出险,称与行驶时(语法错误吧?嘿嘿)撞到车粤A,,,,(居然把我车牌号打错一个字母),双方车损,无人伤,非现场,已报交警,在我司的立案赔案号为,,,,,,。
    司法鉴定中心(未标明哪家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未提供复印件),鉴定结论:粤,,,丰田牌小车型轿车驾驶员SSS报称的车辆肇事情况陈述不属实,粤L车辆其车头部保险杠整体脱落缺失的痕迹,车底盘部车身部件凹陷变形并破损的痕迹形成,与粤A,,,(又是打错我车号)车尾部不左后角车身表面的撞击破损的肇事痕迹无关。
    因此,根据保险法已经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
    综上所述,,,,,,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还好意思前面冠上”中国“二字   
     
     本人可对天发誓,我车被撞前未被其他车撞过或者刮蹭过,而对方是落地只有半年的新车,更不会用这样车来撞我骗保。

     这样的保险公司,是无耻还是卑鄙,各位TX自己评判了。
     这是中间报告篇,会有终结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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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07: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裙 于 2014-6-5 01:20 发表
楼主,貌似你们一直单线与业务员联系,这里面是否有问题?你们是否与平安管理人员核实过?按理说这种高额赔付应该可以直接找审批层面的人谈的(只是猜测,虽然出险无数次,我自己从来没有处理过保险理赔)

纠正红裙TX的说法:不是平安保险,而是太平洋保险(广州分公司)!!!。
5月9号发的贴(初始篇)里有说到,开始一直单线与一个理赔业务员联系,(后查到其姓名与工号),其拒绝提供领导姓名电话资料以及拒绝在保险公司会面协商,后来了解到,太平洋的内部管理是纵容此类行为。你的按理说是理想化的,遇上此等无赖保险就不能按理了,连领导名字都不告诉你,你找哪个管理层面的谈?只说回去跟领导汇报,你吹啊?
实际上,后来一热心朋友帮我找到了太平洋广东省公司的两个高层希望将此事简单处理,,但是太平洋内部管理有极大的问题啊,,,,我等待高层的答复时,太平洋广州分公司已经把《拒赔通知书》送达了----随便就被我发现几个问题,失去公文严肃性的《拒赔通知书》
我相反,驾龄超网内大部分TX,却从未出险索赔过,只在08年在深圳被追尾,由对方保险赔偿,当时处理很顺利。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0: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zsky 于 2014-6-5 09:13 发表
睇落太平洋真系好随便,内部控制太乱了。我一直都用平安的。

   太平洋内部管理如何乱-----到时我终结篇爆料出来,你恐怕会唏嘘,”唔声唔声,吓你一惊“        先简单几字:太平洋大部分工作都是外包,所以你可以想象能够发生什么.就为了查证某个理赔员的真假,我打95500,报上车牌号案件号,说是20分钟后理赔员会联系我。  结果我电话打了几十次,每次都说已交给后台处理,已交给理赔部处理,我是佛都有火了,毫不夸张的-----31个小时后才给我答复。
我现在明白了,我车刚拖回广州去到天源路的4S店,一听是太平洋的,马上摇头,拒绝了我这个VIP,我还问是否某个定损员问题,4S店说不是某人问题,而是内部管理混乱太多问题,所以涉及到太平洋,再大生意都不敢接,接了更得罪客户。现在去此4S谈到这事,人家说:是吧?所以我们不敢接。  后来联系东圃的4S店,也说不敢接,除非我自己摆平太平洋。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1: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elvis 于 2014-6-5 10:14 发表
一边用平安 一边用太平洋    太平洋用了 6年,就理赔过一次,莫名其妙的车顶挂花。
不过太平洋现在就买 第三者和 交强。。

希望你好运(不要误会,绝对没恶意),有一车主类似你,太平洋买的交强险,中保买的商业险,在珠海出了事故,结果就交强险份内的2千元,太平洋广东公司都要车主起诉到珠海市法院。无他,保险公司常年备有法律顾问,处于强势的支配地位,法人代表又不需要亲自出庭,所以诉讼几乎是没有成本的,而普通投保人处于弱势,有几个人会为了1万几千上法庭这么麻烦啊?
地下室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1: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菲常人 于 2014-6-5 11:08 发表
等看结局篇。。。。

结局篇可能要等比较长的时间,如果走司法程序有可能拖的时间比较长。
6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1: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bert_fan 于 2014-6-5 11:12 发表
好明显,从一开始,保险公司就将事故双方都设定为骗保的车主

所以那天我当场发火了,MD, 若果上到法律层面,你这是诬告,现在没到法律层面,你就是侮辱我,NTMD,你尽管查查,这台车落地什么时候索赔过一分钱?我每个月交X钱的个人所得税,我会为了那3万块钱骗保?30万也不值得我骗,300万可能我会考虑一下。X得他狗血淋头。
一开始就将双方设定为骗保-----对,但以中国法律“疑罪从无”,“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我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倒有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我甚至建议保险去交警、路政,,,,取证,甚至教他们如何取证,最后还是没做(做不成?),最后弄来这么一张《拒赔通知》,什么司法鉴定中心都不说,如果说,我连所谓的司法鉴定中心一起都告上。
7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2: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bert_fan 于 2014-6-5 11:58 发表

其实,太平洋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必然的。主要的原因还是公司的核保风险控制工作没做好。现在很普遍的情况:车主在保单到期前一个月,如果没有出过险,都会有出一次险去免费修车的冲动。不要说我们车主素质低,我 ...

是,所以该卡的没卡住,不该卡的却卡了,反而得罪了我这样的良民以及几千上万个车主。像我这单,真不知怎么说所谓的理赔员人头猪脑了。。
我自己买的是平安,以前买全保的,一分钱没索赔过,车也确实没什么事,就懒得到期前出一次险,买车损觉得亏了,所以这三年都只买第三者和盗抢。真有个什么磕磕碰碰,想着自掏腰包几百元搞定。
8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2: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生少爷 于 2014-6-5 12:09 发表
今就应该系拉!原来系太保的高层基本都转晒过去中保!!

如果系真,都好正常,优胜略汰,人往高处走,局内人更清楚内情,虽然我也不敢断定中保就好过太保。
9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1: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eman 于 2014-6-5 14:54 发表
又是这么无赖的保险,事已至此,还是通过法院起诉这无赖的保险吧,当然最好的原告是全责方。

09年,为我细佬的车损,与MIN AN保险打过一场官司,当然是我赢了,法院支持我的绝大部分主张,保险不仅全额赔付,还支 ...

真系要请教了,车迷通联系
10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1: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江南宝来 于 2014-6-5 16:05 发表
我买的是人保,现在也可能面临和楼主差不多。不同的是我追尾别人,被追的车没事,不用维修不用理赔,我的维修费过万。发生地就在本市高速公路,交警认定我全责(交警没到现场,只看我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当时也马上 ...

真是很相似了,不过你的情况,保险迟早会赔吧,现在估计是被追的不理赔,你的保险有这个借口,能拖就拖。多追几次吧
11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1: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憨豆 于 2014-6-5 20:00 发表
从呢个个案带出中保,太平洋和平安三大保险公司似乎都不靠谱,超过万元的赔付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赶脚还不如在网内好多人喷的小公司……

我也说过,没有最无赖,只有更无赖。
12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2: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所事事 于 2014-6-5 21:15 发表
一个核心问题, 对方的车的保险公司拒赔和你有什么关系?      对方的车辆撞你,有交警出示的事故认定书及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你直接问对方车主罗钱维修就系啦!    至于对方保险公司是否拒赔,你又不是保险单的被 ...

你的理解正确,确实,我不是投保人,按理说不能追究保险公司,可是,,,你没详细看我初始篇的内容。-----事故发生后,虽然开始时大家有过短暂争吵,不过吵完后还是握手言和了,当时对他提出的第一要求就是马上租台车把我车上两乘客送到几百公里外的目的地,第二天早上10点前一定要赶到,租金我付,他马上答应,很快就CALL到一台私家车来到现场(而且是叫了两个司机开一部车),而且无论如何都不收租车钱。须知三更半夜,高速公路荒郊野岭的,就凭这点,觉得他为人很不错,换第二个,反正我全责,保险赔钱,我就是不帮你租车,或者收你几千一万的租车钱,你告我啊?
没文化,口才不好,但为人真的不错,看保险公司欺负他,我实在看不下去。
13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2: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所事事 于 2014-6-5 21:15 发表
一个核心问题, 对方的车的保险公司拒赔和你有什么关系?      对方的车辆撞你,有交警出示的事故认定书及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你直接问对方车主罗钱维修就系啦!    至于对方保险公司是否拒赔,你又不是保险单的被 ...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只是付钱拿钱那么简单,将心比心,你让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对方车主也口口声声保证,无论如何会把钱付给我,甚至几次说先付给我,反过来看保险公司理赔员那副嘴脸,我是一句话:你要钱,不是这么要法,你如果扮可怜,想让我们施舍,我可以考虑,但你现在是侮辱我,说我骗保,这样靠吓,靠蛮,我不吃这套,我就算自己倒贴钱都要帮车主办妥。
我要的不是车主私人掏腰包,我要的是保险公司赔车主,车主把钱再转给我,虽然都是钱,性质两回事。
14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2: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港哥仔 于 2014-6-5 21:55 发表
真折腾!!
可不可以报媒体曝光距?或者这样省点事呢!!

这个不是不可以,但是媒体往往也担心负法律责任,往往只以“某保险公司”一语带过,毕竟担心保险公司说:法院没判决前,你们这样报道是诽谤,,,
15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22: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菲常人 于 2014-6-5 20:53 发表
今晚看羊晚的B5版有篇讲米国车祸后的文章,建议楼主也看看,很有意思。。。。。

这个就免了,我们是有XXX特色的国家,拿来对比,心会凉的
明显的例子就拿取款机来说,如果取款机多吐几张钞票你够胆拿,判你个10年8年,但是去年是英国还是香港的HSBC,多吐钞票,银行说:是我们的错,不能追究。
16
 楼主| 发表于 2014-6-7 00: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白面 于 2014-6-5 23:30 发表

非常认同
楼主是值得交的朋友

受伤的车型和你是同一款
17
 楼主| 发表于 2014-6-7 00: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三月刀 于 2014-6-6 14:33 发表
我在平安出了几次险,都几顺利下。当然都是不超过2000文的。

小问题所有保险公司出险都应该是顺利的(不完全是因为赔你的金额小,保险公司不在乎的问题,而是有内里乾坤,搞起来对那些理赔员得不偿失),我自己一向都是买平安的,因为从未索赔过(够良民吧?),口碑不敢妄下断论,但据我所知,平安在几家里边对于2K以下的小CASE,相对其他保险,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反而是大CASE处理比较爽快。
撞我的车主不知车技问题还是运气比较邪,12月份撞了我,今年2,3月时开天籁在番禺的广珠高速撞上护栏,断了两根肋骨,天籁买的是平安,据他说赔得很细,也很及时,还去医院慰问,很满意平安的服务,恰巧住院时,太平洋的也去医院找他调查我这单案子,几句不合,被此车主赶走了。   如果撞断肋骨这单他也是买太平洋的话,估计太平洋更怀疑此人专门出事故骗保的-----三个月内出两单大事故。
18
 楼主| 发表于 2014-6-7 10: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eman 于 2014-6-6 10:48 发表
楼主情况与当年我细佬那单案情况较为类似,保险公司也如此无赖,这里简单说说;需要详细的过程或文书,我再发上来。

早就知保险买易理赔难,但真正与之打交道才知道是极费经卷的。在那单“车损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

读完JEMAN TX的回帖,大有裨益啊!非常感谢!!!
确实需要拜托你花点时间码文字,将详细过程和文书发上来,作为我迟下来提起民事诉讼的参考,或者作为TX们的经典案例参考,如果网内公开不方便,发我车迷通吧。
回帖中的提及的几个关键点,晚点我再一一作复。
19
 楼主| 发表于 2014-6-7 15: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eman 于 2014-6-6 10:48 发表
楼主情况与当年我细佬那单案情况较为类似,保险公司也如此无赖,这里简单说说;需要详细的过程或文书,我再发上来。

早就知保险买易理赔难,但真正与之打交道才知道是极费经卷的。在那单“车损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


再次感谢JEMAN TX, 在此对几个关键点答

1、        高速公路事故无需保险公司勘测现场,除非交警邀请。
       这个没问题,相信保险公司不会纠缠这点,事实上,责任方车主也算可以了,陪保险公司去了交警查阅案卷和COPY现场照片,实际上,事故发生后,和责任方车主谈妥,如果我车还能动,就私了,所以我将车向左前移动了几米,确实不能动,也退不了车,所以交警所拍的相片是我移动后的现场,也就是我车右方有辆大货车,但是相片没显示接触一起,而我车的损害部分在左后,更对不上痕迹,况且我现在也找到没移动现场的照片,虽然模糊,还是依稀可鉴。就算他们拿交警拍的相片也说明不了问题。
交警到达后,我们双方都被即刻带离现场,更别提保险来勘测现场了,事故车交给交警勘测鉴定。

2 全责方的有否强制险、车损险、不计免赔-------全责方买足了强制险、车损险23万,商业第三者50万,以及相应的不计免赔。不担心抵赖。

3、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
---------这个很重要,我再次确认,是《事故认定书》,不是《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交通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依法作出的行政文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解决的是法律问题,而不是证据问 题,也即只是划分责任,却不属于证据。而2004年以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去除了“责任"二字,但意义完全不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 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 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即由行政文书变成了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提起诉讼的证据,还可以作为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有些回帖的TX有误,认为认定书只是划分责任用的。

  
正如你的判决书所述:“《事故认定书》是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测后作为的认定结论,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该结论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而所谓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并非建立在现场勘查、实物痕迹鉴定的基础上,并且是在双方的物证都已消失(太平洋保险自己定损并让4S店修理,可理解为主动毁灭痕迹),完全是在故意毁灭痕迹后单方的主观推论和臆测,没有事实根据。

最直接的相反佐证,就是定损前我善意地提醒了把我车上沾的油漆痕迹与对方车牌油漆痕迹拿去化验,或者把两车吊一起,这才是对比痕迹,或者查看沿途高速的收费站、监控摄像,看看我车是否一路完好无损,为这点我还请教了artylee TX, 这些事情保险公司都没做(知难而退?故意不做?)

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有更改期限的,应该是发出后十天吧?

4、“车损价格鉴定报告、鉴定表”-----这个我不需要了,手头是太平洋的定损单,也就是他们批核的修理价钱,4S店也是看菜吃饭,所以至今我车上某几个部位还贴着太平洋定损的标签却没有更换修理,4S店说是太平洋的定损员原来同意更换,所以贴上标签,但报上太平洋公司不批,所以不能帮我更换。为了简化程序,这个不打算索赔了。

正在慢慢准备资料,起草着起诉状,还请多多赐教。
20
 楼主| 发表于 2014-6-8 20: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eman 于 2014-6-8 15:02 发表
其实买保险,就是要保险公司代自己受过(金钱上);既然交警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判定了双方责任,全责方保险就该为全责方车主受过;但可悲的是拒赔此类事情还真不少,不少保险公司就是通过找茬方式来耍无 ...

再次感谢JEMAN TX的热情和详细指点。

请尽快开贴说说保险的无赖和赔付的潜规则,当然到我整个案件完结后,我也会令开贴将我这次了解到的保险赔付或者拒赔黑幕曝光出来。

我原来也跟对方说明,希望他做原告方,而且最好在事故发生地管辖的惠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是对方文化水平所限,而且口才不好,始终害怕上法院,前两天电话沟通后,对方希望我将他以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告上法院。
今天已经大致完成了起诉状的一半,慢慢修改着,同时收集着和查找着必要的资料,(网内有TX说得很轻松、很简单,去法院门口填张表就搞定,试试看,那时法院比天河城旺了)

因为手头拿着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扣车七天、做了现场勘测和痕迹鉴定后才出具《事故认定书》,这是底气最足的证据,现场当班交警是副大队长,出具认定书前看他还专门请示了大队长。所以考虑到此类公务系统的内部情况,此份《事故认定书》是不可能被推翻的-----试想想,一个副大队长,下面还有多少小兵瞄着他的位置,扣事故车七天后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居然被推翻,这难道不是重大工作失误吗?现在风头火势,副大队长的位置不保了,而且想推翻也过了法定时限了。

    所谓“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也不担心,原因回帖已经说过了,“非建立在现场勘查、实物痕迹鉴定的基础上,并且是在双方的物证都已消失,完全是在故意毁灭痕迹后单方的主观推论和臆测,没有事实根据”;-----注意,我说的是“故意毁灭”,这个故意,既然是太平洋自己定损并同意4S修理,当然理解为是太平洋故意毁灭证据,为有利于自己的主观臆测、推论创造条件。我还会同时提请法院,公布此所谓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 如真存在此司法鉴定中心,我会另行追究此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律责任。同时,被告太平洋保险未通知并征得投保人同意采用此鉴定中心,属单方行为,提请法院判令无效。
还有就是那份《拒赔告知函》,包括了几组长长串保单号码、立案号码数字也不过300来字,却被我第一眼就发现了几个问题,失去了《告知函》的严肃性甚至有效性(我的车牌号码都打错了),在如此重要的文件上犯如此低级错误,证明了太平洋人员的素质低下以及对工作的不负责,也请法院判令无效。

关于“故意毁灭痕迹”证据:已经和4S店沟通,4S店答应需要的时候,会配合我。而且我觉得无需4S店的书面证明,单凭修车完毕后太平洋开出的《事故车复查报告》《废件回收单》就足够证明了,《事故车复查报告》上居然有太平洋工作人员手书的“第三者险”赔付字样,够搞笑吧?

出入口及沿途监控的关键证据-------依“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是太平洋自己去收集,因为是太平洋怀疑我车是发生了其他交通事故,那当然由他们取得我发生事故的证据。而我则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足以证明了我的车是在此次事故追尾才造成的损坏。另外我昨天也从车上乘客(亲戚)处拿到了发生事故后的现场相片,虽然是手机照的质量比较差,好在像素比较大,居然有1M多,完全可以打印交给法庭做证据
    听车主说:4月份时对方车主带着保险公司理赔员到交警队去拷贝现场资料时,保也险公司提了每次都重复的愚蠢问题-----这样矮的车能够撞到这么高的地方吗?(其实锐志车头车牌位置大概50CM高,我车油箱盖大约80CM高,锐志车轮撞上树木后失控弹起再撞或者砸我车,奇怪吗?)交警答复:交通意外我们见得不少,这一点不奇怪,要不你们来查?  要考的资料他们也考了,交警的资料无助于保险公司的主张。所以我认为我没必要找交警了(说实话,交警面前我们是弱势全体)

     如果到时需要你那边律师帮忙,我一定会联系你。这些天家里小孩快要考试,所以先不把精力放在这场无聊的纠纷上。
21
 楼主| 发表于 2014-6-9 08: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又一日 于 2014-6-8 23:23 发表
我上年买的就是太平洋,上个月前杠撞爆、刮花要换件,如果要换原厂件按定损价不够钱修,要自己补两百几价差,真tmd坑爹。

这就是我去的第一家4s店说的太平洋问题其中的一点----定损价格低,以普通修理厂的工时、副厂件的价格定价,需知道副厂件价格有时只是原厂件的四分一,三分一,怎么做?多出部分让车主自己埋单?那4S就每天陷入这样的纠纷。
按理说,你这种情况也可以提起诉讼,也包赢(JEMAN TX的回帖有说到),可是有几个车主会为这一两百去诉讼呢?这样太平洋一年省下不少,利润的重要来源。这种情况,除了骂无赖,你还真没办法。
22
 楼主| 发表于 2014-6-10 00: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海@记 于 2014-6-9 20:41 发表
现在随便找个修理厂问问就知道,90%不愿意接太平洋的事故车。
既然太平洋现在出了拒赔通知书,起诉是在所难免了,不过就凭你手上的资料,你已经赢了,法院一般支持车主方(有证据证明骗保除外)。起诉保险公司还是比 ...

不是吧?90%的修理厂不愿接太平洋的事故车?比率这么高啊?普通修理厂应该还是接的吧?4S店可能很多不愿意接,因为太平洋定损按普通修理厂的价钱定,4S没钱赚,还要亏,要么就很多时候拿副厂件充原厂件才能做。其实如果太平洋定损价钱不到位的话,也是可以起诉的,但问题动不动就起诉,有几个车主有这样的耐心?
今晚接到对方车主电话,说如果这几天保险公司不来联系,过几天在惠州那边由他们来起诉保险公司,问我意思如何?-----还用问吗?我一开始就是这个意思的,那样我就省事了。而我怀疑保险公司的《拒付告知函》是故意将我车牌号打错一个字母,给自己一条退路。
23
 楼主| 发表于 2014-6-10 18: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报告对此关心的TX: 我本人已经没有诉讼成功的希望了!!! 改日另外再开帖报告
2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0 22: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越秀山寨 于 2014-6-10 18:38 发表
转到之家、X卡,这个太平洋就彻底臭了

我在,,之家、X卡没注册,这么注册进去就喷,,,,你明的
25
 楼主| 发表于 2014-6-10 22: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In Germany, they first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Commu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Jew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Jew.
Then they came for the trade unionist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n't a trade unionist.
Then they came for the Catholics, and I didn't speak up because I was a Protestant.
Then they came for me, but by that time, there was no one left to speak up.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Martin Niemoller牧师发人深省的短诗做为本贴(中篇)的终结。也作为下一篇的起始。
原谅我吧!网内所有关心此贴的TX!没给各位TX带来更刺激的情节。    原谅我吧!某些类似TPY 保险的探子或是谩骂本人得不到赔偿要勒索、身有屎之类TX,原谅本人的弱智和粗鲁无礼,不知如何复贴,只是一笑了之。
不管怎样,感谢所有TX的关心,更感谢JEMAN TX 的详尽指导,坚定了我走法律诉讼的念头。网内需要更多象JEMAN TX或者我这样(对不起!又将自己高大化了)认准了理就一定要坚持下去的TX.......
改日有空再开新帖详解。也期待JEMAN TX开贴讲授较劲维权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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