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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虎老虎 于 2012-1-22 23:30 发表 我也来说说!我说的一定对~!乱世用猛药!不狠狠打死几个!以后就真的没希望了哦 以暴易暴!这是最必须的!看看欧美!从古到今都是这样的!这才有今天欧美的强大!别再假若仁假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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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懒得洗车 于 2012-1-23 00:02 发表 第一,我只是指你的心理阴暗,也没说就我的心理最光明。你再次篡改我的观点。你不但心理阴暗,还很偏激,不是讨论,是骂街。 第二,公安是执法部门,不是司法部门,没有经过司法程序,像佛山的同类案件,法院判 ...
原帖由 粤A夏利 于 2012-1-23 01:24 发表 不是骂街,也没有任何人在激动!你数次篡改我的情绪和我的心理,呵呵。。。你从哪点看出来我激动?我也没有在字面上及内容上隐含我“激动”的心情,只是你数次“激动”地说我心理“阴暗”,我真越来越不明白你 ...
原帖由 懒得洗车 于 2012-1-22 13:51 发表 事主去追仍属于正当防卫,这种情况已有法院作出判决的先例(佛山的一个女事主)。而张老师的行为,至今未有司法介入。就张老师的行为,我仍然表示不支持,观点如前述。
原帖由 toniboy 于 2012-1-23 15:09 发表 支持事主自己去追截贼人,甚至可将贼人撞死,但不支持张老师这些非事主而刚好路过事发现场的人的追截行为(个人认为张老师是追截)。 这让人难以理解
原帖由 海韵晨风 于 2012-1-23 22:14 发表 [懒得洗车]需要补习一下法律知识。在他看来:“事主去追劫匪是正当防卫;而张老师不是事主,所以他的行为不算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 ...
原帖由 风翔 于 2012-1-23 21:35 发表 "此时歹徒已停止对事主伤害在逃跑过程中,",并不等同作案结束,因为事主还在追赶中,也就是抢劫过程还在进行中.
原帖由 懒得洗车 于 2012-1-21 10:55 发表 请问这位TX,如果被杀的是你本人,或你父母,你爱人,你子女,你亲戚,你还可以咁9史到咁激动来支持这种所谓的“见义勇为”,我就服你。我绝不希望更多的人会头脑发热到这种程度,无论什么时候。 如果我或我身边 ...
原帖由 车俪子 于 2012-1-22 09:02 发表 再次证明邪不能胜正,犯罪行业的五毛在车迷网扮演所谓的慈悲,同情 ,都是徒劳的,罪不至死?难道人家就该被你抢?被你强奸啊?荒谬!就算在西方法治国家,持刀抢劫这种情况绝对没得说,如果遇到美国的警察绝对一 ...
原帖由 懒得洗车 于 2012-1-23 00:02 发表 公安是执法部门,不是司法部门,没有经过司法程序,像佛山的同类案件,法院判决了,所有人都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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