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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脚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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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我拿你有什么办法?(本人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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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发表于 2006-4-18 22:54:35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发钱寒)的大作】

因为我的机动车驾驶专业技术资格比你高多了。如有不明白的,发个车迷通问问给你改名字的管理员吧。
502
发表于 2006-4-18 20:11:06 | 只看该作者

RE:?????????????

中国人真是擅长窝里斗,如果一个家里面大佬是做JC,细佬做司机,两兄弟不会想怎么去互想帮,反而要日日

吵,一世人就那么两兄弟,对外不会,就会对内。只眼都看不到外面,就看眼前,随便一方赢了又如何,除了伤

和气,一点用都没有。
503
发表于 2006-4-18 21:38:26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发钱寒)的大作】
交警在工作时最多遇到的就是"还"的人,有的血肉横飞,脑浆崩出,有的肢离破碎,捡回来都要拼积木。下次修订交通安全法最好增加一条,就是允许违章者通过亲临现场单独观看这些“还”的人一分钟,取消其一次交通违法记录,观看两次,取消两条。绝对比罚款扣分效果好。
当然血肉横飞的更多的是无辜者,手把方向盘,很多驾驶员都不清楚自己手中的分量,这才是我在这里说这么多的原因。
504
发表于 2006-4-18 21:39:58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发钱寒)的大作】
敢问,何谓质素高、何谓质低呢?兄台对自己的评价是高还是低啊?
我的安全驾驶素质绝对比兄台你高。

505
发表于 2006-4-18 21:40:29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小康)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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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发表于 2006-4-18 22:29:01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发钱寒)的大作】
还有个问题,兄台你无须换这个ID来发帖。

507
发表于 2006-4-18 23:22:14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发钱寒)的大作】
我没有影响力你又回帖?真是自打嘴巴。你的驾驶资格是不可能够我高的,明白不,因为你不是交警,而只有交警才会拥有这种特殊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因此,我敢说这句话出来。

508
发表于 2006-4-19 00:00:48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发钱寒)的大作】
特殊的专业技术资格”就代表高素质吗?我相信这些所谓“拥有特殊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中一定有比你高职位的,你敢保证他们全部没有贪污吗?都是高素质吗?你这不叫自打嘴吧吗?
算了,你可以说我说不过你,没有你这么大道理,没有你高素质,这帖我到此为止了,争论下去没意思``
:安全驾驶素质并不代表所有的素质,但是在这里恰恰是讨论这一点。你都不能保证你所认识的人,你的亲戚朋友不贪污啦,在这个世界上谁又敢保证?但是这不是安全驾驶的问题。

509
发表于 2006-4-19 02:22:44 | 只看该作者

RE:?????????????

【(sugus)回复(police)的大作】


我在这就此帖说最后几句,这个话题能引起这么多回帖,本身就证明广州警察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多作自我批评吧!有时候不是嘴巴仗打赢了,就代表你站在真理一边,我不讨厌警察,但我要说一句:“我真的讨厌广州警察”!
请注意,我也许讲不过你的天文地理!但你不能阻止我的个人好恶!我就此打住,发誓不再回你的帖子。
祝你永远威风!
510
发表于 2006-4-19 09:28:27 | 只看该作者

RE:?????????????

看来只有JC素质最高,小民只有服气<IMG SRC="/images/face/104.gif"><IMG SRC="/images/face/104.gif"><IMG SRC="/images/face/104.gif">

:【 在police的大作中提到:】
:【(police)回复(发钱寒)的大作】
:我没有影响力你又回帖?真是自打嘴巴。你的驾驶资格是不可能够我高的,明白不,因为你不是交警,而只有交警才会拥有这种特殊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因此,我敢说这句话出来。
:
511
发表于 2006-4-19 13:04:42 | 只看该作者

RE:?????????????

【(168)回复(police)的大作】

从来没那么好气看那么长的讨论,但也只看了一半就刷下来了,我也想发表一下意见:
POLICE同学看来你是有气了,这样不好,同学讨论很正常,但说到后面是气话那真影响了同学关系也影响了敬业JC的形象。

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JC依法执法是毫无疑问的。但有一点,目前的JC执法以隐蔽执法过头了,我认为应该以教育为主,这一点应该学学香港、澳门的JC,不是说隐蔽执法不好,当然隐蔽执法有它的必要,但以其为主,以经济处罚为主我认为肯定会给基层的JC一个误导,也为引起广大车主的不赞同。
ZF也好,企业也好,都是平等的,不能说ZF就理所当然要与企业不一样,有什么特权,说到JC管理特权车的问题,我相信在广东是没人管理的,关于你提到对违法的军车的处罚是抄告其军队单位我想是针对执行公务的吧,没执行公务的军车呢?有没有人管理呢?路面上这么多的军车虽然不是违法的,但对真违法了的军车JC有管理过吗?如果说有而普通老百姓不知道,那大可以将管理过的情况如实通过媒体反映出来,那我想广大市民会改变对JC的看法的。
ZF始终是ZF,JC始终是JC,发表意见的时候真的太大官腔了,想想,你是ZF的JC,但你更是人民的JC,为人民服务是理所当然的,对待群众的意见如果能宽容解释,或许能获得更多人的体谅,而不是更多人的反感,吵骂。做好群众工作本来就是ZF、JC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怎么能理解为我是ZF就能和其他群体或机构不一样呢。

话说回来,大家也体谅一下敬业JC的辛劳,他们是很辛苦的,别一竹竿打S全部人。

今天讨论我相信大家提出的意见是JC的执法手段和文明执法问题,而不是JC执法的法律性问题,希望POLICE同学也理解一下大家,听听大家的意见,希望JC同志们能多听意见,改变一下自己的方式方法,为大家都创造点融洽的社会环境,别钻文字眼了。
512
发表于 2006-4-19 14:24:38 | 只看该作者

RE:?????????????

【(yc88)回复】
作为一个广州司机,最大的感触就是当所有人违章行车的时候,自己不违章简直无法行车。。
不需要再对某种执法手段进行纠缠。如果广州所有的实线位,所有的匝道口,所有的十字路口都有电子警察,明明白白执法,有违章,司机心中有数,也不要怨天尤人。交警也可腾出精力来疏导交通,如果各行其道,遵纪守法,广州的交通才有变好一天。

513
发表于 2006-4-19 15:30:33 | 只看该作者

RE:?????????????

【(Donald)回复(HBO)的大作】
讲来讲去总找出这个说事,法律没有赋予JC在这方面执法的权力,没必要还在说这个问题,JC不是什么都能管。要骂就骂立法的。再说一句,世界上很多地方对部队的执法权都不在地方执法机构那里,军队自己有宪兵跟督察,就像现役军人要到军事法庭去接受审判一样。
补充说一句,我不是JC。我同样对某些JC的态度感到不满,但应该就事论事。

514
发表于 2006-4-19 16:27:12 | 只看该作者

RE:?????????????

为什么执法者要穿制服?这是在体现“法”的威严。JC鬼鬼祟祟地偷拍“执法”,何来威严?何来文明?香港有之?美国有之?

什么叫文明?以什么方式可以取得老百姓的尊重?

倚权而强,占位言高,这就能体现执法者的素质?

JC啊JC!让我怎么说你呢?


515
发表于 2006-4-19 16:30:41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sugus)的大作】

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但捍卫你合法、理性发言的权力。
516
发表于 2006-4-19 16:52:13 | 只看该作者

RE:?????????????

你不都认同交通标志的合理性,但是你誓死捍卫按照不合理标志罚款的权力!!

:【 在police的大作中提到:】
:【(police)回复(sugus)的大作】
:
517
发表于 2006-4-19 16:57:30 | 只看该作者

RE:?????????????

这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讨论是没结果的,我相信楼主的目的是希望JC检讨执法的初衷、手段、方式。至于违章的合法性还有JC处罚违章的人到底对不对是不用讨论的,明白吗? 我鄙视违章,支持JC处罚,但同楼主一样的是希望JC光明正大多一点,隐蔽的少一点,让人心服口服多一点,设置不明不白导致车主的违章少一点。不要一讨论JC的手段、方式的问题时就将问题引致首先要谴责违章行为或者认为我们认可违章行为。

:【 在至尊宝的大作中提到:】
:【(至尊宝)回复(168)的大作】
:
:
: ......
518
发表于 2006-4-19 17:15:47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168)的大作】

从来没那么好气看那么长的讨论,但也只看了一半就刷下来了,我也想发表一下意见:
POLICE同学看来你是有气了,这样不好,同学讨论很正常,但说到后面是气话那真影响了同学关系也影响了敬业JC的形象。
讨论很正常,但是把对事情的讨论上升到个人攻击就没有必要,168同学你看看前面的帖子,咒骂、污蔑充斥其中,并不是就事论事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很是可惜。

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JC依法执法是毫无疑问的。但有一点,目前的JC执法以隐蔽执法过头了,我认为应该以教育为主,这一点应该学学香港、澳门的JC,不是说隐蔽执法不好,当然隐蔽执法有它的必要,但以其为主,以经济处罚为主我认为肯定会给基层的JC一个误导,也为引起广大车主的不赞同。
ZF也好,企业也好,都是平等的,不能说ZF就理所当然要与企业不一样,有什么特权,说到JC管理特权车的问题,我相信在广东是没人管理的,关于你提到对违法的军车的处罚是抄告其军队单位我想是针对执行公务的吧,没执行公务的军车呢?有没有人管理呢?路面上这么多的军车虽然不是违法的,但对真违法了的军车JC有管理过吗?如果说有而普通老百姓不知道,那大可以将管理过的情况如实通过媒体反映出来,那我想广大市民会改变对JC的看法的。
:你可能不了解整个交通执法的体系,不过可以看看其他同学的回帖便可明白。

ZF始终是ZF,JC始终是JC,发表意见的时候真的太大官腔了,想想,你是ZF的JC,但你更是人民的JC,为人民服务是理所当然的,对待群众的意见如果能宽容解释,或许能获得更多人的体谅,而不是更多人的反感,吵骂。做好群众工作本来就是ZF、JC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怎么能理解为我是ZF就能和其他群体或机构不一样呢。
:说道理并不是官腔,怎么能认为和官方宣传相似就定义为官腔呢?叫人不违法就是官腔,难道叫人违法才不算官腔么?官方的宣传,特别是交通法规的宣传都是正面的,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认可这种规则。我也很理解为什么有些奉公守法者对JJ这么大意见,其实他们是对转型社会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现象的一种发泄,只不过找到了JJ这个容易发泄的对象罢了。当然有些惯于违反社会规则满足其自身需要的人对打击他的执法者抱有仇恨的态度也很容易理解,如果他们不仇恨执法者就是执法者对他们的教育惩罚得太不够了。作为JC有时候真的无法调解这种矛盾。

话说回来,大家也体谅一下敬业JC的辛劳,他们是很辛苦的,别一竹竿打S全部人。

今天讨论我相信大家提出的意见是JC的执法手段和文明执法问题,而不是JC执法的法律性问题,希望POLICE同学也理解一下大家,听听大家的意见,希望JC同志们能多听意见,改变一下自己的方式方法,为大家都创造点融洽的社会环境,别钻文字眼了。
执法手段首先要保证的是公正、有效、低成本,警力是有成本的,是社会资源的一种运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机动车违章率还是比较高,造成的危害也是主要的,还不能够单通过现场处罚的方式进行控制,有些人强调的现场处罚其实就是因为违章受到现场处罚的概率是很低的,而拍摄的话将导致其受罚的机率大幅上升而已。或许有一天,交通违法章率已经很低,不单是电子警察,交通警察都没必要那么多了,不象现在交警加班就象正班一样。和谐融洽的社会不是JC一方能创造的,主要是依赖广大驾驶者遵纪守法意识的提高。
519
发表于 2006-4-19 17:23:31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stonen)的大作】
那么是否所有的法律都符合你所认为的合理性你才去全部地遵守呢?还是只要你认为不合理就不遵守,只要有一个不合理就全部都不遵守呢?
520
发表于 2006-4-19 17:38:42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168)的大作】

这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讨论是没结果的,我相信楼主的目的是希望JC检讨执法的初衷、手段、方式。至于违章的合法性还有JC处罚违章的人到底对不对是不用讨论的,明白吗? 我鄙视违章,支持JC处罚,但同楼主一样的是希望JC光明正大多一点,隐蔽的少一点,让人心服口服多一点,设置不明不白导致车主的违章少一点。不要一讨论JC的手段、方式的问题时就将问题引致首先要谴责违章行为或者认为我们认可违章行为。
:我不同意你的鸡和单之间关系的观点,没有违法,何须执法?拍摄不光明正大么?在这里讨论的全部人都知道有违章拍摄这回事,就好象高考考场装摄像头一样,已经告诉你考场已经装了,是否对准你不知道,还不够光明正大?不作弊的都说它是光明正大的。
521
发表于 2006-4-19 18:13:15 | 只看该作者

RE:?????????????

请你不要混淆法律的合理性和执法的合情合理性,法官都有很多从宽处罚的案例,说明执法要考虑被执法者的动机和后果。

要是你当法官,那该是杀人犯格杀勿论了。

JC要走上街头,才能合情合理地执法,并按照预防为主、服务于民的原则,才有文明可讲。

我自认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是情理上内环路限速40KM的路段看看,有多少汽车遵循这个限速??而更可能的是,JC的车更是肆无忌惮地超速!!

:【 在police的大作中提到:】
:【(police)回复(stonen)的大作】
那么是否所有的法律都符合你所认为的合理性你才去全部地遵守呢?还是只要你认为不合理就不遵守,只要有一个不合理就全部都不遵守呢?
522
发表于 2006-4-19 18:30:24 | 只看该作者

RE:?????????????

【(stonen)回复(stonen)的大作】

当然,JC走上街头并不能保证他能文明执法。报纸报道多次,在东风路(大概与东濠冲高架路交叉处),有一禁止右转标志被树遮住,JC则专门在转过路口的地方执法罚款。据说该标志目前依然如故。

农林下路“不准直行、不准右转、不许左转”的标志,名闻遐迩,不知现在怎样了?

东风中路西行至盘福路立交掉头,见到标志就即到白线,JC专门派人在解放路桥上拍照,众多TX中招。

这样人绝大多数都不是故意要违章的,但是JC则是有意的“隐蔽”执法。
523
发表于 2006-4-19 19:18:16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stonen)的大作】

请你不要混淆法律的合理性和执法的合情合理性,法官都有很多从宽处罚的案例,说明执法要考虑被执法者的动机和后果。
:交通标志标线是有关部门依据法律的规定设立的,你质疑其合理性就认为不需要遵守,甚至认为警察依据这些交通标志标线对违章者进行处罚是不合理的,和认为法律是不合理的就不遵守有什么不同?

要是你当法官,那该是杀人犯格杀勿论了。
:如果有人质疑杀人填命是不人道的,是否就不需要执行死刑呢?照你的观点,一部分人认为杀人无须填命,法律即使有规定,法官就不能判他死刑。

JC要走上街头,才能合情合理地执法,并按照预防为主、服务于民的原则,才有文明可讲。
现在就是JC已经走上街头,但还是有很多交通违法并未受到处罚,执法正是为预防,执法正是服务于民,只不过一部分违法而受到处罚的人不认为自己应该受到处罚而已,只不过一部分违法者认为拍摄提高了自己被处罚的机会而用所谓“文明”的借口而已。归根结底,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公众造成了危害。

我自认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是情理上内环路限速40KM的路段看看,有多少汽车遵循这个限速??而更可能的是,JC的车更是肆无忌惮地超速!!
:所以内环路准备全线装置测速拍照系统,正是因为要减少超速行为。可能你又说40公里不合理了,又说某些人超速没受惩罚了,行人是不能上内环路的,站在内环路上执法的警察你都会说他违法啦。不站在上面又有人说不作为,不文明,不走上街头了。
:【 在police的大作中提到:】
:【(police)回复(stonen)的大作】
那么是否所有的法律都符合你所认为的合理性你才去全部地遵守呢?还是只要你认为不合理就不遵守,只要有一个不合理就全部都不遵守呢?
524
发表于 2006-4-19 19:21:40 | 只看该作者

RE:?????????????



:【 在西门的大作中提到:】
:【(西门)回复(168)的大作
:这句比较认同"想想,你是ZF的JC,但你更是人民的JC,为人民服务是理所当然的"
执法正是为人民服务,只不过某些违法者受到损失而没意识到这点而已。在这些人眼中,违法而不受到惩处就是为他服务了,也可以扩展到为人民服务了。
525
发表于 2006-4-19 19:22:31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秋之歌)的大作】
军车有警备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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