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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o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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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无天理,深圳司机扶摔倒老太送医被讹 监控揭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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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3-19 21:43: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华航91GPS 于 2014-3-19 16:28 发表
应该司机有权告回老太一家,损害名义罪,颠倒黑白。
X3
27
发表于 2014-3-19 21:45:28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公正,无论最后结果如何,司机都应起诉对方,要不社会真的没有公理了。
28
发表于 2014-3-19 23:46: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风起云不涌 于 2014-3-19 21:43 发表
X3


支持起诉对方
29
发表于 2014-3-19 23:51:05 | 只看该作者
起诉赢了也不会有实质惩罚的
问题最大是影响很坏,不知道怎么教育小孩啊
30
发表于 2014-3-20 09:21: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ede 于 2014-3-19 23:51 发表
起诉赢了也不会有实质惩罚的
问题最大是影响很坏,不知道怎么教育小孩啊




无天理!
31
发表于 2014-3-20 09:45:52 | 只看该作者
练某生.这人也太无耻了
32
发表于 2014-3-20 09:57:51 | 只看该作者
首先我觉得绝对不能同情!
但睇左下录像同埋巨家人讲野,要求公交车提供当时车门录像,提供不了,就诉之法律。但公交车讲,车门录像只提供司机观察实时车门处乘客上落及关门情况,录像不存储,无法提供。又睇返远处监控,个老人一落车,部公交车就有即时关门起步既迹象(可能要仔细睇)......我估计巨地拗就拗系依度。
33
发表于 2014-3-20 09:58: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骐人 于 2014-3-19 16:30 发表
这样的一家人,抵他们穷一世
34
发表于 2014-3-20 10:51:48 | 只看该作者
就事件来说,有争议交由律师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是正道啊,真不明白会引起那么多的指责。
就事情的解决来说,老人也许糊涂了,即使她的儿辈大概知道理在救助的司机一方,通过律师法院用铁的事实把问题搞清楚有什么问题吗?
记者充当法官,媒体充当法院的时代应该结束了!
35
发表于 2014-3-20 10:59:18 | 只看该作者
相由心生,看这对母子,两条眉毛和眼睛的五官摆位,以及突出的颧骨,是典型的贪婪而不讲道理的人,这些人会至少会三世贫穷的~~~

[ 本帖最后由 掂晒 于 2014-3-20 11:04 编辑 ]
36
发表于 2014-3-20 11:08: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塞纳河 于 2014-3-19 18:53 发表
给老人交钱做手术就说没钱!做手术2-3W,有这样的儿子?
给儿子交1W多的学费就有

时下好多人只会爱幼,不会尊老......
37
发表于 2014-3-20 11:11:5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摄像怎么办?
扶人上医院这事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
38
发表于 2014-3-20 12:17:08 | 只看该作者
万一个老太系突然中风摔倒,且送医途中不治。。。。。。
39
发表于 2014-3-20 12:21: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自由狼 于 2014-3-20 10:51 发表
就事件来说,有争议交由律师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是正道啊,真不明白会引起那么多的指责。
就事情的解决来说,老人也许糊涂了,即使她的儿辈大概知道理在救助的司机一方,通过律师法院用铁的事实把问题搞清楚有什么问题 ...

X2 走法律途径是正路,而不是利用舆论、霉体扇风点火来定责任,不排除老太太糊涂的误判。。。。
40
 楼主| 发表于 2014-3-20 12:51:21 |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家属很明显从开始就是想把责任直接推到司机身上,完全不考虑原因,到现在视频作证,估计也是仍然想从司机或者公交方面得到什么,不是走法律途径这么简单吧,所以舆论才谴责,大家才谴责。
41
发表于 2014-3-20 14:11:09 | 只看该作者
你同嘀捞头讲道理?嗮气啦。你地睇下尼几年“医闹”,村门口果堰“门口塘”澉死人,都系嘀“佬头”系度搞野。我喺村住左几十年,“门口塘”都冇整过栏杆,以前都试过澉死本村嘀细路仔,我地果阵,嘀父母唛“食自己”啰,鬼叫你无睇住自己个仔咩。依家嘀佬头?!老“西”都要你村赔钱,唔赔就;打;砸;抢;尼个社会。。。。。够恶就得啦。
42
发表于 2014-3-20 20:2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0楼 的帖子

人性本恶!所以行善值得推崇!
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家人想证明是司机责任不易,所以才要通过法律途径还其清白。
如果总觉得法官比记者的判断力差,我不认同。
43
发表于 2014-3-21 09:02:55 | 只看该作者
即使走了法律途径判了司机无责,但这个事件一定会让更多人以后放弃扶起摔倒老人的想法和做法。

不要说市民自私,也不要说太清高的话,事到临头,不是所有人都有精力和金钱去打官司,我等星斗市民日日都还在为停车费涨价头痛。。。。

最重要的是,你头上的摄像头,有时候:只有监控功能,而没有录像功能。。。。。。。

[ 本帖最后由 tzgok 于 2014-3-21 09:06 编辑 ]
44
发表于 2014-3-21 09:16:03 | 只看该作者
老人这样子做,我想不多不少是家人教唆的,应该抓她儿子去拘留15天啊!而且还要还司机的清白,起码要登报道歉啊!

[ 本帖最后由 若有所思 于 2014-3-21 09:17 编辑 ]
45
 楼主| 发表于 2014-3-21 10:32:19 | 只看该作者
42楼,假如不是刚好有摄像头录像了,这事情结果会怎样?做了好事的司机会有什么下场?跳河?
46
发表于 2014-3-21 10:4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楼 的帖子

首先,“谁主张谁举证”是前提。
案件一:老太告司机伤害,他们去举证证明司机确实有责任,由法官判决。当然司机也有权利(但不是义务)提供现有的录像证明此事与自己无关。
案件二:司机为了要回那2000元垫付款,他举证提供他救助老太时的付款依据。
仅此而已。
当然是在就此相关事项双方协商无果,被动一方主动向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我的理解,交流而已,还望赐教。
47
发表于 2014-3-21 11:07:33 | 只看该作者
作为70年代的人,感觉80-90阶段的时候社会风气系多么的纯朴呀,当年读小学的时候坚持多次扶盲人过马路,人与人之间的确无太多的机心。细路个阵通街玩,依家社会进步了,但系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更少了。处处金钱,处处机心。好人难做
48
 楼主| 发表于 2014-3-21 11:29:14 | 只看该作者
算了,既然还是不明白,法官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去帮他?已经害死很多人了,这个司机如果没有视频作证,就算以死来证清白也没用,面临的就是法官这样一句话。
49
发表于 2014-3-21 11:3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6楼 的帖子

你以为中国的法律真适用谁主张谁举证?想想彭宇案?现在的法律是,你被怀疑了,你要自证自己没问题。
50
发表于 2014-3-21 14:43:40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治安用的摄像头不赢利,如用拍车牌的摄象头那就清清楚楚了,可惜那不是为民而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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