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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脚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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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牌”,我拿你有什么办法?(本人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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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发表于 2006-4-14 19:35:23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police)的大作】
请问作为交通警察点解吾去管管行人的违章?特别是个D横冲直撞的单车,和三轮车,尼D先系导致交通事故的主因,作为一个司机,难道有畅顺的道路和规范化的管理,边个愿意去明知故犯呢?执法部门能否想想呢?行政不作为也是导致交通堵塞的原因,道路交通标志的不规范等等,例如:三元里的易初莲花门口有太多的违法摩托车和三轮车,难道作为一线的交通警察不知道吗?点解会长期存在?

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交通警察的一项职责,作为参与交通的弱者,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往往处于受伤害的一方。因此,必须先把机动车管好,才能有更多的警力投入到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纠正上。有些人动不动就拿行政不作为来质问交警,但却不想想自己给作为了就跳起来,说警察不应该隐蔽执法。正因为有这些需要被作为的人存在,分散了交警的精力,才导致其他违法行为逃避了惩处。


402
发表于 2006-4-14 20:04:59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pazh)的大作】
有个问题,到底是违法不道德,还是执法不道德?全世界的警察都有隐蔽执法,如果没有这种手段,我想守法者会更没安全感。香港的驾驶员开车是怎么样的,我想去过香港的人都知道,我几年前去过一次,但是对那里的行车秩序感受颇深,香港也有隐蔽执法,不信你问问香港的司机。
还有个问题,小心驾驶不是时时都要注意的吗?广州要做到提醒也很容易,在几大出口和主干道树个牌子,上面写:广州市内装有几百个摄像头和流动执法车,请小心驾驶。

403
发表于 2006-4-14 20:08:45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秋天胡杨)的大作】
无为同啊SIR叫劲啦,他们说啥都正确的啦

明显的路人及非机动车那有钱入数啊只有的开车是水鱼姐,除便摁就是啦又走晤倒

现在就是讨论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

404
发表于 2006-4-14 20:17:30 | 只看该作者

RE:?????????????

【(gz-007)回复(儍FIT荣)的大作】


我讨厌广州的不文明驾驶员!
遵章守法才是硬道理,不按章驾驶是有风险的,无所谓别人对与错!
405
发表于 2006-4-14 20:46:05 | 只看该作者

RE:?????????????

【(CO2)回复(gz-007)的大作】
守法0既永远希望啊SIR严格执法,违法0既都永远希望法律被打倒,就系感0既道理.

406
发表于 2006-4-14 22:02:24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康少)的大作】
但是预算再多,警察的福利也不见得有增加,现在就是吃财政.

407
发表于 2006-4-14 22:03:34 | 只看该作者

RE:?????????????



:【 在CO2的大作中提到:】
:【(CO2)回复(gz-007)的大作】
:守法0既永远希望啊SIR严格执法,违法0既都永远希望法律被打倒,就系感0既道理.
:
<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
408
发表于 2006-4-14 22:08:30 | 只看该作者

RE:?????????????



:【 在保济丸的大作中提到:】
:【(保济丸)回复(儍FIT荣)的大作】
:偷拍是为了罚款,老兄说出了警察原意。违反交通法的行为很多,就是针对汽车,没见过偷拍行人,自行车,甚至电动车,哈哈,电动车也是机动车啊。因为开汽车的有钱吧,警察就专挑容易罚的。
:
光是教育有效吗?付出了代价就是最深刻的教育.拍行人也不是不可能,但是需要庞大的系统才能实施,比如说人像识别系统等等,甚至射频识别系统等,需要身份证管理系统配合.
一般所指电动车不是机动车,是非机动车,当然什么普瑞斯之类的除外.
409
发表于 2006-4-14 22:34:06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老曹)的大作】
你听不惯没人让你听,这里又不是电台电视台,一定要你听,也没有强制你看我的帖子.对不?
"再次强调"这句话都能引起你不舒服,我都算服了,说这句话是因为我在这个论坛里多次说过,广州警察的收入与罚款没有关系.但是还有人认为警察是罚得越多,收入越多.
交通罚款的收入占财政比例不会高,基础建设如果靠罚款就肯定没戏,广州市一年的交通基础建设需要多少钱,我想城建系统的同学很清楚.

410
发表于 2006-4-14 22:39:47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老毛)的大作】
如果这一条规定在全国行得通,那么早就写进法律了,从法律上讲,这种规定会带来另一种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这种规定从法律的角度是不合法的.但是操作上地方政府可以要求警察对外地车行使更为宽松的自由裁量权,写成文件反而不妥.

411
发表于 2006-4-14 22:58:12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老曹)的大作】

这个不是JC能够解决的问题.就好象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纳税".为什么义务教育要收赞助,为什么医院就象屠宰场,为什么我们要把血汗钱贡献给房产商一样.
412
发表于 2006-4-14 23:05:10 | 只看该作者

RE:?????????????

【(stn2000gsi)回复(police)的大作】

从理论上说,你说的道理全部都对,可以写进小学的教材.

可是在实际的执行中, 往往和你说的道理有很大的偏差. 至于是否算"违法",也全在阿SIR的心情而已,比如路边停车司机在车上 \ 比如车前窗位置不能挂饰物 \ 比如要随车带保险卡 \ 比如又听说要把保险标志贴在车头...随意性太大, 根本就难以让司机口服心服, 更别说高速限速60公里\40公里,甚至象楼上同学说的高速限速20公里 <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  这些你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吗?

至于罚款的收入和警察的收入不直接挂钩,也用不着什么"再次申明"的, JC每个月有罚款任务是天下人都知道的,按照法律JC每月罚款不应该定指标也是天下人都知道的.能说明什么吗? JC自己都没有按照规定"每月不能定指标"来执行.

公可以说公有理,婆也可以说婆有理.谁也别随便说自己是正义的化身.<IMG SRC="/images/face/128.gif"><IMG SRC="/images/face/128.gif">
413
发表于 2006-4-14 23:09:05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老毛)的大作】
这个做法可以内部掌握,但是成文显然是不妥的.这里有很多法律界人士,可以发表一下意见.

414
发表于 2006-4-14 23:17:20 | 只看该作者

RE:?????????????

有得讨论下其实系好事,俗话有讲:良药苦口,有不同意见件事先看得透彻。中国前十多年老江时代为了经济扎起松了不少,胡总这几年看情势是要紧起来的啦,本来已经起飞,比人禁住个头无得自在乱飞,压力肯定身同心受,因为以家社会保障体系仲系滞后,有物事各行各业各人吃自已,有时系好吾顺超。无法,捱过几年,吃到蔗头,等社保有番D模样应该就会松返啦。
阿SIR用暗拍亦无可厚非,与文不文明扯不上关系,假如换光全部阿SIR,叫第班人来做,一样系会搞,仲可能更加犀利添。
车主的立场,当然希望以人为本啦,香港执法严,但系人地PR搞得好,有公共关系科,警讯同G4陈扬甘出名,这些也需要财力和国人的文明水平提高啦。


415
发表于 2006-4-14 23:19:50 | 只看该作者

RE:?????????????

讲到特权车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不是JC能够解决的问题",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的吗,JC执法不是人人平等的吗?

JC是国家的公务人员, 呵呵, 拿来和企业行为的中国移动\电信\连通\医院\房地产商来比较,合适吗? <IMG SRC="/images/face/128.gif"><IMG SRC="/images/face/128.gif">

义务教育收赞助费\医院象屠宰场,现在已经被人骂的狗血淋头了, 起码他们知道自己理亏, 不会硬要说自己收赞助\宰病人是"合理""合法""是为了病人好", 他们有自知之明.

在这里有人发牢骚说两句JC执法不文明, 应该也是允许的吧.<IMG SRC="/images/face/179.gif"><IMG SRC="/images/face/179.gif">

:【 在police的大作中提到:】
:【(police)回复(老曹)的大作】
:
:这个不是JC能够解决的问题.就好象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纳税".为什么义务教育要收赞助,为什么医院就象屠宰场,为什么我们要把血汗钱贡献给房产商一样.
416
发表于 2006-4-14 23:23:46 | 只看该作者

RE:?????????????

【(stn2000gsi)回复(stn2000gsi)的大作】

从这个帖子往下数第10个帖子, 今天早上我还在发贴表扬 "今早上班看到JC拍违章停车, 处理的还是挺公正的"

JC是否有威信, 市民是否服气, 确实和JC的执法态度和执法方式是密切相关的.

小市民心里自然是有一杆称的.

417
发表于 2006-4-14 23:22:26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stn2000gsi)的大作】
可是在实际的执行中, 往往和你说的道理有很大的偏差. 至于是否算"违法",也全在阿SIR的心情而已,比如路边停车司机在车上 \ 比如车前窗位置不能挂饰物 \ 比如要随车带保险卡 \ 比如又听说要把保险标志贴在车头...随意性太大, 根本就难以让司机口服心服, 更别说高速限速60公里\40公里,甚至象楼上同学说的高速限速20公里  这些你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吗?

路边停车问题你自己都发帖啦,我就不说了.后面那几条你可以看看交通安全法,对号入坐,童叟无欺.高速公路的限速不是交警设的,你可以看看公路法.

至于罚款的收入和警察的收入不直接挂钩,也用不着什么"再次申明"的, JC每个月有罚款任务是天下人都知道的,按照法律JC每月罚款不应该定指标也是天下人都知道的.能说明什么吗? JC自己都没有按照规定"每月不能定指标"来执行.
我的观点:法律只是规定罚款不应该有指标,但是工作可以定任务,只不过任务不要太重就行.没有任务就没有工作的压力,对交通安全不利,任务太重的确很不应该,现在JC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公可以说公有理,婆也可以说婆有理.谁也别随便说自己是正义的化身.
这里没有人要做正义的化身,只是有人对自己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却一味指责执法者而已.

418
发表于 2006-4-14 23:28:09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stn2000gsi)的大作】

讲到特权车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不是JC能够解决的问题",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的吗,JC执法不是人人平等的吗?

有些车辆不属于警察的执法范围,平等问题由其他有执法权力的部门承担.

JC是国家的公务人员, 呵呵, 拿来和企业行为的中国移动\电信\连通\医院\房地产商来比较,合适吗?  

我只是说JC对这些东西无能为力,和我们现在对某些垄断行业和机构的行为无能为力是一样的.

义务教育收赞助费\医院象屠宰场,现在已经被人骂的狗血淋头了, 起码他们知道自己理亏, 不会硬要说自己收赞助\宰病人是"合理""合法""是为了病人好", 他们有自知之明.

在这里有人发牢骚说两句JC执法不文明, 应该也是允许的吧.
牢骚可以发,但是无须"问候"人家后代,正如你不想人家"问候"你的家人一样.

419
发表于 2006-4-14 23:35:31 | 只看该作者

RE:?????????????

【(police)回复(老毛)的大作】

这个规定是否合法还是由法律界的朋友讨论吧,中国这么大,不可能所有地方的法治水平都一样.
420
发表于 2006-4-14 23:41:56 | 只看该作者

RE:?????????????

对不进去号啊,车前窗位置不能挂饰物,在广州是罚了一阵的,可是同时报纸又登了青岛的JC送千纸鹤给出租司机祝他们一路平安,还配发了一张大照片,JC面带微笑的帮一司机把千纸鹤挂在前窗观后镜上 <IMG SRC="/images/face/135.gif"><IMG SRC="/images/face/135.gif">

现在又听说要把保险标志贴在车头,可是现在卖的保险根本就没有用来贴在车头的标记 <IMG SRC="/images/face/135.gif"><IMG SRC="/images/face/135.gif">

高速公路的限速不是JC设置的,可是JC在设置了限速的路段首先想到的是躲在路边执法, 而不是想到在限速路段值勤,提醒过往司机,维持交通安全. 限速越低的路段,往往偷拍的越多,却从来看不到一位在路面值勤提醒司机慢速安全通过的JC. <IMG SRC="/images/face/128.gif">

我个人的理解,JC执法首要目的应该是为了安全,为了交通畅顺.可是现在很多JC的执法方式却让人很明确的感觉到是首先为了罚款. (当然,也有JC的执法是首先为了安全为了交通的,就象我早上发贴说的那位阿SIR.)

司机违章,应该被罚,这是天经地义的,谁也没有意见. 如果哪天JC执法能做到让大部分违章司机心服口服,那就是真正的水平.

:【 在police的大作中提到:】
:【(police)回复(stn2000gsi)的大作】
:可是在实际的执行中, 往往和你说的道理有很大的偏差. 至于是否算"违法",也全在阿SIR的心情而已,比如路边停车司机在车上 \ 比如车前窗位置不能挂饰物 \ 比如要随车带保险卡 \ 比如又听说要把保险标志贴在车头...随意性太大, 根本就难以让司机口服心服, 更别说高速限速60公里\40公里,甚至象楼上同学说的高速限速20公里  这些你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吗?

:路边停车问题你自己都发帖啦,我就不说了.后面那几条你可以看看交通安全法,对号入坐,童叟无欺.高速公路的限速不是交警设的,你可以看看公路法.
421
发表于 2006-4-14 23:48:02 | 只看该作者

RE:?????????????

【(862)回复(police)的大作】
看到这么多争论,说明了我们JCSS在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着不文明的现象,其实这些问题只要我们开车的碰到过的。
我已经见怪不怪了,习惯了!无奈啊!!!皆因开车的“强者”,“有钱人”。我觉得广州市的交通要搞好就要多方的合作(司机、JCSS、市政部门:交通设施,标线的设置,路牌)!!!!!

<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
422
发表于 2006-4-15 00:07:48 | 只看该作者

RE:?????????????

【(xern)回复(pazh)的大作】
不要那么激动,他现在又没有发牛肉干给你。人家作为同学也只是就事论事回回贴,事情还是多点沟通好啊。

423
发表于 2006-4-15 00:21:11 | 只看该作者

RE:?????????????

【(SDT)回复(xern)的大作】

赞成XERN的说法,大家一定要沟通多一点,何况大家都是TX,吵成这样干什么呢.
而且吵下去,结果还是大家坚持各自的见解,对解决现在的实际状况没有一点儿好处.

424
发表于 2006-4-15 00:23:33 | 只看该作者

RE:?????????????

【(SDT)回复(SDT)的大作】

不管POLICE TX是不是JC的一份仔,起码他并没有把违法的事情硬说是合法的.
JC也是从老板(ZF)那里令薪水的,你就算骂他娘,ZF要求这样做,JC也没有办法啊.希望大家能体会一下JC.起码矛头不要只对着JC.
要说教育为本,我就从没有看见过一个违章者在交罚款时没有骂娘的.难道违章者自己就一点错都没有?!

(虽然在这里说没有用)同时也希望所有的JC能够体谅所有的DRIVERS,就算不教育,起码也应该在执法态度上尽量文明一点.
425
发表于 2006-4-15 11:55:24 | 只看该作者

RE:?????????????

【(FitPan)回复(儍FIT荣)的大作】


官字两个口啊!秀才遇着兵,省口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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