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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女子凌晨回小区没车位按喇叭20分钟泄愤 车窗被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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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18 17:5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区居民凌晨遭遇“午夜凶铃”
本报讯 (记者徐静 实习生吴才林)“滴……”一声长长的车鸣昨天零时许在白云山附近某小区响起,这里的住户兼车主林女士因车位已满无法进入小区而长鸣车笛。闻声惊醒的住户达数十人,一家老小都被惊醒的住户廖先生更是怒砸小车的侧窗玻璃及前玻璃,双方起了争执甚至还动起了手。

邻居被吵醒怒砸车窗

据小区管理处人员介绍,昨天零时40分左右,林女士归来时由于小区内车位已满,不能入内而长鸣汽车喇叭,保安在旁劝阻无效后报了警。五六分钟后,四五十名被吵醒的住户来到小区门口。

业主廖先生说,车鸣了大约有20分钟,根本无法入睡。他来到门口时,看到林女士坐在车内,摇上车窗,一边放着音乐一边按响小车喇叭。在尝试沟通无效后,他用随手带出来的小锤子砸碎了驾驶座的车窗,又砸裂了前挡风玻璃。

廖先生回忆道:“不久后女事主的丈夫和小叔下来了,看到我不由分说就动手打人。”

林女士则称,她不记得当时按了多长时间的喇叭,但是廖先生下来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在鸣喇叭和放音乐,而是坐在车里准备睡觉,而他也没有和自己沟通,直接就动手砸车。

车主要求赔维修费

下午5时,双方第二次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廖先生表示,此事双方都有错,但先错的是鸣喇叭的车主,所以希望双方互不追究。若林女士执意追究,将联合当晚被吵醒的住户,向其索要精神损失费。

林女士则坚持,自己虽然有错,但也轮不到廖先生来管,更不该砸她的车。她称,小车的维修报价在3000元左右,这笔钱应该由廖先生承担。“如果他不赔钱,我们会起诉他”,林女士表示。

律师说法:各方均有责任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认为,在小区物业人员告知后,还长时间鸣喇叭,这位业主没有尊重其他人的权益,要承担较大的责任。同时,小区没有提供舒服方便的服务给业主,也有一定的责任。

针对廖先生砸人车辆,朱永平说,在任何时候,砸东西都是不对的,还是应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解决,而不是毁坏别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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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2-6-23 14:32:17 | 只看该作者
我都好不明白,点解广州可以这么开放,可以承担这多外来人员的福利。

的烂7官员为左自己的政绩,不惜牺牲一方原著居民的利益。。。果的外来人员,从来都没将广州当作家,只是一个温吃的地方,温够了,老了,就回到自己山清水秀的老家地方养老。。。吊。。。
52
发表于 2012-6-23 08:55:00 |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我们的“车位”严重短缺!大家是否要……………“深思!”???

有车无车的,……………都要讨论和想吓。

现在的广州,还有太多太多的问题和事儿,需要城市管理者有“作为”,动用公共财政资源去解决“车位”严重短缺,现不是最好的办法,还有好多人,只为两餐,基本生活奔忙,有私车开的人,正常应生活好些了,“车位”,就先由市场和管理上解决,是否合理些?

城市管理者:1。规划好车位总数,位置等,控制上牌总量;2。提高用车成本,如停车费,上牌费等。
车辆拥有者:1。买车前,就要考虑好停车,无车位,就不要买车,或搬到有位的地方住。
            2。用得起私车,才用,我看到有部分人真是充“大头鬼”的,一味“要威”(现在的不少人总认为开上私车就高人一等。。。。???),开车只是出行工具之一,坐公车一样可以搞掂。

城市管理者和车辆拥有者的共识:在广州这样人口超过多的城市,要以公交出行为主。坐公交才最“威”,为环保出了点力。

最根由的是:城市管理者如何减少人员短期,过度来广州,广州早已难承担这么多人了,看看:上学,就业,医疗,交通,环境,连垃圾处理,等等,都因人口过多,过集中,出问题了。

可是:现ZF所谓的建设新型城市,其中之一就要解决外来人口的福利,说到底更多的就是“分配蛋糕”问题,广州的资源可以承担全国不断来的人的需要吗?这样会让更多的人疯涌到广州,无人能正常生活!!!!!!
51
发表于 2012-6-23 07:57:19 | 只看该作者
dff 这么多损招! :'问题是我们的“车位”严重短缺!大家是否要……………“深思!”换着是我们就绝对不会按喇叭!是怎样才能停车回家休息呢? 有谁会给你停车位! 城市管理者有没有“作为”呢?
50
发表于 2012-6-23 07:18: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肥仔mx 于 2012-6-19 18:03 发表
如果我是当晚业主之一,会凑钱给廖先生赔她玻璃,然后,再凑多一份。。。



可能系这水帖,解决这类问题的最优选的办法了!
49
发表于 2012-6-23 02:21:25 | 只看该作者
于理砸得好,于法的话,砸车的逃不掉赔钱的责任了。
48
发表于 2012-6-23 01:19:3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高空扔个使包,不知阿SIR会不会查DNA来拉众人叫呢?
47
发表于 2012-6-22 16:45:42 | 只看该作者
可恨
46
发表于 2012-6-22 12:41: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洒哥 于 2012-6-19 10:31 发表
我楼下,都11点12点了,有人放大狗,狗咬狗,在乱叫,狗主人人也不管!!
真是烦,难道也可以砸???

狗看主人的
恶狗的主人一般也不是好鸟
45
发表于 2012-6-22 12:29:44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小区多滴人一齐扔垃圾
44
发表于 2012-6-22 11:48: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atfine 于 2012-6-22 01:06 发表
如果我是当晚业主之一,会凑钱给廖先生赔她玻璃,然后,再凑多一份。。。 X3

43
发表于 2012-6-22 01:06:3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是当晚业主之一,会凑钱给廖先生赔她玻璃,然后,再凑多一份。。。 X3
42
发表于 2012-6-21 22:15:48 | 只看该作者
高空啦~~~

对这样的泼妇,没什么好讲!
41
发表于 2012-6-21 21:41:3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是当晚业主之一,会凑钱给廖先生赔她玻璃,然后,再凑多一份。。。 X2
40
发表于 2012-6-21 21:30:00 | 只看该作者
当时情况应该是无法从楼上扔花盆,应该这样,先不要近前,在稍远的黑暗处,扔一砖头,该砸哪砸哪(我觉得前档玻璃较贵),然后再到车前理论,报警,说其扰乱社会治安,而且还不听劝阻(要文明),一个小区的,事后再找到其车,把四个轮胎从侧面扎几刀,第一刀要轻,让气慢慢漏完再划拉一下(主要是保证轮胎报废)。
39
发表于 2012-6-20 20:32:2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俠士,不過唔需要當面砸,可以係...
38
发表于 2012-6-20 09:35:29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这个事情的结局是怎么样呢?
37
发表于 2012-6-19 22:17:47 | 只看该作者
系我会杀左姓廖的全家.
36
发表于 2012-6-19 20:03: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肥仔mx 于 2012-6-19 18:03 发表
如果我是当晚业主之一,会凑钱给廖先生赔她玻璃,然后,再凑多一份。。。

尼个回帖好鬼暗我心水。
35
发表于 2012-6-19 18:03:2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是当晚业主之一,会凑钱给廖先生赔她玻璃,然后,再凑多一份。。。
34
发表于 2012-6-19 12:54: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洒哥 于 2012-6-19 10:31 发表
我楼下,都11点12点了,有人放大狗,狗咬狗,在乱叫,狗主人人也不管!!
真是烦,难道也可以砸???


你喺夜晚,我嗰喥喺早上一早就有只大狗喺喥吠,呵呵………………你耐它何?
33
发表于 2012-6-19 11:27: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obert_fan 于 2012-6-18 19:36 发表
对于此等无德泼妇,个人觉得一定要还以颜色,至于方式方法,看个人喜好了。
循正途找警察,费时费力不说,说不定警察认为是鸡毛蒜皮,不管。还助涨了此女的气焰。

事主廖生的做法--“...他来到门口时,看到林女士 ...

你有点阴湿,不过应该好多人会这样
32
发表于 2012-6-19 10:40:18 | 只看该作者
一样米养百样人
31
发表于 2012-6-19 10:31:15 | 只看该作者
我楼下,都11点12点了,有人放大狗,狗咬狗,在乱叫,狗主人人也不管!!
真是烦,难道也可以砸???
30
发表于 2012-6-19 10:24:20 | 只看该作者
砸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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