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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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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 19:2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国冠军车手离奇死在看守所


安报记者/卞长伟 朱桥鸿 图/卞长伟

刘建民简历:刘建民,1973年元月出生,河南焦作温县人。爱好:驾驶越野

车。职业:驾驶员。参赛经历:2003年12月河南省"孚迪斯"杯迎新春越野赛,

A组第5名。2004年4月河南省汽车场地越野选拔赛,A组第1名。6月全国汽车

场地越野赛河南站,A组第3名。7月全国汽车场地越野赛北京站。8月全国汽

车场地越野赛花都站。8月全国汽车场地越野大奖赛顺德站,A组第1名。

9月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武汉站。10月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德州站,

A组第5名。

——摘自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网

记者调查:证明刘建民已经死亡

传来噩耗

汽车越野赛是近年来才兴起的一项运动,随着汽车的日益普及,参加汽车越野

赛这项运动的人越来越多,河南的汽车越野运动在全国名列前茅

。近几日,越野车运动圈内忽然传出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去年获得国内汽车

越野锦标赛分站赛冠军的刘建民自杀在看守所。据本报记者调查

了解,关于刘建民因为购脏被公安机关给抓起来的消息,去年年底就曾在河南

省体育界特别是越野车界流传开来了。今年元月份,已有多家跑

体育口的记者向河南省体育局和河南省极限越野车运动俱乐部求证此事,但均

被对方以不知情为由拒之门外。据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提供的信

息,发现刘建民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2004年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德州站获得第5

名,而在年底的总决赛中,刘建民就没有露面,当时关于刘建民

被抓起来的传闻就在圈内传得沸沸扬扬。3月29日晚8时,记者致电多名省内越

野车界的知名人士和河南省体育局,他们对刘建民的死讯均表示

不知情。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河南省极限越野车运动俱乐部经理杨逵,他说他

在开会,开完会后再和记者联系。大约半个小时后,杨逵给记者

打来电话证实,刘建民确实死亡,并且是非正常死亡——是在看守所里自杀

的。3月30日凌晨,记者看到在越野e族网的河南大队、商都网的车

行天下和河南报业等网站均贴出刘建民已经死亡的消息:消息称,2005年3月19

日刘建民在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看守所含恨死亡。惊闻噩耗,赛

车界上下一片震惊!昔日赛场上的战友为何走的这样急?中国汽车运动刚刚起

步,赛车界却痛失英才,怎让我们不悲痛!建民,你走好!让我

们所有的越野车爱好者一起来凭吊我们的好战友,我们呼吁有关部门给我们一

个合理的答复,还建民家属一个公道!由此可以确认,刘建民,

这位被称为汽车越野赛天才的人物确实离开了人世。


购赃被抓

3月29日,记者随即采访了河南省极限越野车运动俱乐部总经理杨逵,请他谈谈

此事的发生经过。据杨逵介绍,去年10月份,刘建民在参加全国

汽车越野赛德州站的时候,他们就发现他状态不佳,只取得了第五名的成绩。

极限越野车队领队杨逵曾找刘建民谈话,刘建民却说没有啥事,

可能是心情紧张。这个赛事结束后,刘建民回到焦作老家,以后很少和俱乐部

联系。之后,俱乐部曾举办各种活动,但无论如何也与刘建民联

系不上了。他们就千方百计和刘建民的妻子王芳取得联系,王芳说建民有事,

可能到外地去了,不知道啥时候回来。2004年12月,因为要参加

全国越野车锦标赛的总决赛,刘建民是有资格参加总决赛的河南选手,他们曾

派人到焦作寻找刘建民。这时候,刘建民的妻子才告诉他们,刘

建民因为涉嫌购赃被修武县警方抓了起来,关在了看守所。刘建民在进看守所

之前,告诉其妻王芳,不要将此事告诉任何人,特别是河南省越

野车界,所以她才将此事隐瞒了下来。河南省体育局得知此事后,一边了解案

情,一边专门派人和焦作市政府取得联系,要求焦作市政府协调

当地警方,如果刘建民只是购赃而没有别的犯罪,请求变更刘建民的强制措

施,让他参加全国汽车越野赛的总决赛,给河南争取荣誉,但是没

有结果。河南省极限越野车运动俱乐部曾派专人和修武县警方交涉此事,但是

被修武县警方拒绝,他们甚至连刘建民的面也没有见到。因为刘

建民涉嫌案件,最终没有能参加总决赛,河南赛车界对此非常惋惜,因为刘建

民是这次总决赛夺冠呼声最高的运动员之一。今年3月22日,王芳

忽然来到郑州,说刘建民死在了看守所,警方认定是自杀。因为刘建民是赛车

界有一定影响的人物,越野车俱乐部只是将此事向省体育局做了

汇报,没有向任何人透露此消息,但是此事还是在圈内传了出来,为了避谣,

他们才决定将此事向社会公布。据杨逵介绍,车界对刘建民的死

充满异议,将不惜一切手段督促有关部门调查事件真相,还刘建民一个公道,

同时将通过各种途径公布此案的一些疑点。

赃物是车

据各大网站公布的刘建民死亡的原因:2004年10月,刘建民以16万元在焦作八

运公司购买一辆前四后八旧货车一辆。买车时,刘建民曾托人上

网查询,证明该车不是被盗车辆,后来在修车时,被指认该车是被盗车辆。刘

建民到焦作寻找卖车人,但是卖车人却找不到,遂将车退给失主

。11月初,刘建民主动到焦作市修武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投案自首后被涉嫌购

赃刑事拘留。12月8日离奇地被修武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逮捕。据

修武县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证明刘建民于2005年3月19日在看守所上吊自杀,

在三天后才将此消息通知其家属。家属及车友对刘建民自杀身亡

表示怀疑,因为刘建民的家庭和社会生活都是十分美好的,并且只是购赃,有

退赃和投案自首的情节,有法律从轻处理的情节,因此他不可能

自杀。目前,河南省越野车界已经委托有关部门和法律界人士调查刘建民的死

因。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刘建民的妻子王芳,王芳称,刘建民

除了比赛之外,还在家跑运输。去年10月,刘建民经人介绍,以16万元的价格

从一个叫曹军的手里买了一辆解放牌货车。据王芳讲,车当时啥

手续都有。买回来没几天,刘建民在武陟修车时,被人认了出来,这辆车是被

盗车辆。刘建民当时慌了,到焦作寻找介绍人和卖车人,但是都

找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刘建民只好自认倒霉,将车退给了失主。并且还参加

了全国汽车越野锦标赛德州站的比赛。回来后,他说通过熟人运

作此事,想到公安机关将此事说清楚。后来熟人通知他,说和公安上说好了,

让他到修武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投案就行了,这事也不大,到时

候罚两万元办个取保就行了。2004年11月22日,刘建民到修武县刑警二中队投

案自首,但被警方以涉嫌购赃刑事拘留,12月8日,刘建民被修武

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将其逮捕,一直到死在修武县看守所。

扼腕叹惜



刘建民的死讯传开后,在省内体育界特别是越野车界引起了强烈反响。3月30日

晚,来自省会郑州的越野车选手自发聚集在河南极限越野车运动

俱乐部,给刘建民守灵。据杨逵介绍,刘建民是一个杰出的越野车运动选手,

他自出道以来,参加过多次大赛,每次都能拿好成绩,是2004年

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种子选手,而获此荣誉的全国也不过只有十名。同时,刘

建民还是河南省体育局命名的优秀运动员,他的运动生涯正处在

顶峰,出了这种事,的确让人十分痛惜不已。许多车友对刘建民的死表示不可

思议,因为刘建民不但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同时家庭条件也不

错。如果他真是一念之差购赃车的话,也不至于上吊自杀,对于盗窃之说,一

些车友称根本不可能,因为越野车是一个时尚的运动,刘建民早

在前几年就完成了原始集累,在温县是赫赫有名的大户人家,并且这几年参加

比赛每年都有奖金进项,他不可能为了钱去盗窃,刘建民的死里

面肯定有内幕。河南省体育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汽车运动联合会对刘建民的死也

深表震惊,打电话过问此事,并且委托河南省极限越野车运动俱

乐部关注此事,督促有关部门调查此事的真相。

刘建民自杀背后有何玄机


安报记者/卞长伟 朱桥鸿 图/卞长伟


据刘建民的妻子王芳介绍,刘建民死的时间是2005年3月19日,而修武县警方通

知家属的时间是3月21日,而按照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

自杀,监所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家属,修武县警方为何要在三天后才通知家属

呢?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至今仍不得而知。而河南省极限越野

车运动俱乐部在发布的信息中也称,刘建民死因不明,呼吁有部门调查刘建死

亡的真相。那么刘建民是怎么死的呢?3月30日,记者赶赴焦作做

了调查采访。

刘建民因涉嫌购赃被拘

3月30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修武县公安局,局宣传科的罗继章科长接待了记

者,一听要采访刘建民的事,他说知道此事,不就是那个赛车手么

!他经过向领导请示,简单介绍了案情。刘建民因为购赃于2004年11月22日到

修武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投案自首,接待他的民警了解完情况后

,经向主管领导请示,将刘建民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也是以购赃向检察机关提

请逮捕的,后来到了检察院,不知为什么,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将

其批捕。而此案的主办人一名姓梁的警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称检察院做出

这种批捕决定“出乎意料”!据这名办案警官介绍,如果按盗窃

办理此案的话,根本没有新证据,但是检察院还是这样批了,他们也没有办

法。据另一名办案民警介绍,刘建民只承认自己购赃,根本不承认

盗窃,他们在对此事调查时,也感到很无奈。此间据知情人士分析,如果刘建

民真是自杀的话,肯定与检察院的这个批捕决定有关,盗窃和购

赃从处罚上是差距很大的,前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从轻情节的话,

可以缓刑甚至免于刑事处罚,后者最高要判无期徒刑,而涉案车

辆价值20多万,属于重大案件,刘建民面临的将是重罚,所以他可能选择了自

杀的路。检察院对刘建民依涉嫌盗窃批捕有何证据呢?当天下午4

时,记者来到修武县检察院,谁知连大门也没有进去,就被把门的老头儿给推

了出去,随后将大门紧锁,任凭记者怎么叫,就是不开门。在等

了大约20分钟后,出来了一名自称叫崔保中是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的人,将记者

领到在门外的控申办,称接到市检察院的通知,不论哪儿的记者

来采访,必须到焦作市检察院开介绍信,否则不予接待。根椐崔的话语言谈,

他已知道记者的采访意图,并称不接受记者的采访是根椐上面的

规定办的,我们问他检察院为啥白天锁门,崔讲院内有枪支,怕丢了。你们没

有市检察院的证明就是不让采访,一切后果由他负责,随便,说

完就扬长而去。而检察院的大门就再也没有打开过。检察院究竟在回避什么,

在刘建民案中检察院为何不敢面对媒体,记者现在还不得而知。

刘建民上吊而死?

据修武县检察院出具的法医学检验鉴定书上面注明:2005年3月19日7时50分

许,刘建民被人发现用秋衣上吊于修武县看守所9号监室二道门外晾

衣铁丝上,遂报告了看守干警,干警赶到后将刘建民解下后并送修武县公费医

院抢救,无效死亡。记者在修武县公费医院的抢救纪录上看到,

刘建民以自缢10分钟后于2005年3月19日8时5分就诊。来时测生命体征消失,劲

动脉搏动消失,心音消失。双侧瞳孔散大,直径约6厘米,对光

反射消失/鼻孔有少量淡红色血性分泌物,颈部可见一浅拉痕。入院后即给予心

肺复苏术:肾上腺素针1MG皮下注射,胸外心脏按压30分钟,抢

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刘建民的死因为自缢而死。据修武县检察院驻修武县看

守所检察室吴主任介绍,3月19日上午8时左右,她接到看守所打

来的电话,说监号里有人自杀了,她赶紧赶到看守所,得知刘建民在监号二道

墙外的看守所里用秋衣上吊自杀了。据吴主任介绍,看守所的铁

丝离地两米,主要是用来晾衣服的,刘建民当时以上厕所为名出了监所的二道

门,有号里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他上吊后,就报告了管教,管教又

报告了所长,所长又告诉了他。根椐家属的疑问,铁丝既然离地两米,铁丝有

弹性,同时秋衣也有弹性,依刘建民的体重和身高,能成功脚离

地自杀么,如果自杀的话,他是靠什么将秋衣套进脖子里的。吴主任称刘建民

是利用靠住墙的铁丝上吊的,其他的她也说不清楚。记者提出要

到刘建民自杀的现场看一看,被吴主任以纪律为名拒绝。对于家属提出的刘建

民死时上身胸部有明显的外伤一说,吴主任说刘建民身上的外伤

可能是系搬运和医疗抢救过程中形成。对于刘建民的死,吴主任说按照有关规

定,家属只能得到一个骨灰盒和两身衣服,看守所不会给刘建民

的家属任何赔偿。同时她也承认,这是一场事故,究竟是一般事故,还是重大

事故,他们目前还在调查。对于刘建民的越野车运动员的身份,

吴称不知道,看守所里也很少有人知道。对于刘建民死后为何不在第一时间通

知其家属,修武县看守所的负责人称当时他们去找刘建民的妻子

王芳,王芳不在家,他们找不到她,就通过当地派出所通知了另外的家属,所

以耽搁了几天。此事被王芳否认,称他们家一直有人,根本没有

接到看守所说的通知,看守所有意在延误时间,隐瞒事实真相。


刘建民不可能死

刘建民的家属一直不相信刘建民是自杀而死,他们得知刘建民的死讯后,立即

向修武警方递交了重新鉴定申请书,对刘建民的二次鉴定依然进

行当中。据刘建民的妻子王芳介绍,自从发生购赃事件后,建民很后悔,最后

参加完比赛后,就回到了家中。当时不知道失主报没有报案,警

方也没有人来找他,他还是想把事了结了,投案自首前咨询了许多法律界人

士,人家告诉他,像他这种情况,有退赃和自首的情节,不会从重

处理的。此后,他又通过一名熟人给修武警方做工作,做工作的过程中花了数

万元,后来这名熟人说和修武县警方的工作做通了,让他到修武

县刑警二中队投案自首,交两万元罚款后就可以办理取保手续。王芳回忆起她

陪着刘建民投案自首的情景:11月22日,她和刘建民带了两万钱

一大早开车来到修武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接待他们的是一名姓王的警官,一

直问材料问到晚上9点。问完材料后王警官说本来要给刘建民办理

取保的,但是上面不批,非让拘留不可,他们也没有办法。夜里11时,刘建民

被关进了看守所,进去时还是笑着的,说没事的,进去三、五天

就出来了,让她别把这些消息告诉他的朋友们。但是此后,王芳一直往修武县

警方跑,要求办理取保,中间她曾接到两次让她带钱到修武县办

理取保的通知,当她赶到时,又被告知不能办了,因为主管不同意,让她去继

续等待。没想到,12月8日,刘建民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批捕,

家属对此更是不理解。王芳说,刘建民的车就是买的,当时就是图便宜,没有

盗窃的故意在里面。疑点有二,一是刘建民的家庭条件非常的好

,前几年就开始在外面跑运输,包工程,赚了不少钱,买了车,在城里买的有

房子,他不可能为钱去偷,二是如果刘建民盗窃了车辆的话,根

本不可能还在附近跑,并在失主家附近修车,同时失主车上的东西也没有丢

弃;三是刘建民有三个孩子未成年,事业处在颠峰状态,不可能一

时想不开自杀,他的死是不明不白的。


还有多少谜团需要解开


昨天下午,记者拿着刘建民的死亡鉴定书请教省会知名法学专家,他们指出,

这份鉴定书有许多地方表述模糊,有些地方根本不符合上吊死亡

者的特征,例如刘建民上吊死亡的时间是早晨7时50分,而看守所的开饭时间是

早晨7时,这个时候正是人多的时候,刘建民在这个时候选择自

杀时机不对,同时,看守所是一个防范很严密的地方,根本不可能有挂那么高

的铁丝,如果刘建民要自杀的话,很快就会有人发现的。二是鉴

定书上说刘建民自缢身亡,而懂医术的人都明白自缢的人,明显特征就是其肺

部大量充血,而该鉴定书对死者肺部状况丝毫没有提及。对于刘

建民身上的外伤,鉴定书上说在抢救过程中造成的也说不通,所以刘建民的死

因还有很多疑点没有解开。3月30日下午5时,记者来到刘建民在

温县的老家,看到刘建民生前留下许多在比赛中的证书和奖杯。死者长已矣,

生者长悲痛,他的妻子看到这些奖杯流下了凄苦的泪水。刘建民

留下的三个孩子,最大的只有十岁,最小的只有6岁,王芳让他们给记者跪下,

求报社给刘建民申冤。刘建民参加比赛的车就停在家门口,好像

在向人们诉说着昔日的辉煌。据了解,刘建民的爷爷已经有90多岁了,父母也

是年过花甲的老人了,他们还不知道刘建民的事,家人准备在合

适的时候告诉他们刘建民在外面比赛时出意外死了,他们害怕三位老人听到刘

建民是自杀而死引发不堪设想的后果。在记者的了解中,刘建民

出事后,其家人曾经花了许多钱,有的人以给刘建民跑事为由收了王芳数万元

钱,但是这些钱不知花到哪儿去了?在王芳提供的电话录音中,

一名男子称收的钱给某局副局长买手机了,在电话中同意将收王芳的钱给退

了。据王芳介绍,这人是某公安局的刑警队的工作人员,刘建民就

是听了他的话才去投案自首的,但是没想到却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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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5-4-12 18:20:49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老J)回复(taxi)的大作】

哀悼吧,其他的就帮不上了
31
发表于 2005-4-9 03:12:39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高佬传)回复(taxi)的大作】

司法的腐败,会让所有的希望破灭。
黑暗。
不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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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5-4-8 11:17:13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jia)回复(taxi)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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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5-4-6 19:39:42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海南叔)回复(taxi)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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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5-4-5 12:55:11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rosemary)回复(黑豹)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唉~~~~~~~~~~
27
发表于 2005-4-5 10:02:47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黑豹)回复(taxi)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26
发表于 2005-4-5 02:43:37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常见)回复(taxi)的大作】


世道艰难。。。<IMG SRC="/images/face/165.gif">
25
发表于 2005-4-4 23:23:49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gdhdzwj)回复(taxi)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24
发表于 2005-4-4 22:20:19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鹫狼)回复(taxi)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23
发表于 2005-4-4 18:06:50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KAKA)回复(taxi)的大作】

人怕出名猪怕壮!
22
发表于 2005-4-4 17:39:15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猫弟)回复(taxi)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10.gif"><IMG SRC="/images/face/110.gif"><IMG SRC="/images/face/110.gif"><IMG SRC="/images/face/168.gif">
21
发表于 2005-4-4 16:18:42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支援)河南那地方,唉!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20
发表于 2005-4-4 11:13:21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狮子307)回复(taxi)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19
发表于 2005-4-4 10:55:35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平凡人)回复(taxi)的大作】
可惜了.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18
发表于 2005-4-4 09:09:08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猫猫2004)回复(taxi)的大作】

真不值,如果是我,哪怕判了刑也忍辱偷生,等出来了,将害我的人一一除掉!!!!
<IMG SRC="/images/face/157.gif">(他杀另论)
17
发表于 2005-4-4 01:08:11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野狼)回复(taxi)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16
发表于 2005-4-3 22:45:30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默哀~~<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15
发表于 2005-4-3 19:05:51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可惜啊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14
发表于 2005-4-3 12:56:51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 在taxi的大作中提到:】
:全国冠军车手离奇死在看守所
:
:
: ......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13
发表于 2005-4-3 12:13:45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山之巅)回复(taxi)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IMG SRC="/images/face/165.gif">
12
发表于 2005-4-3 11:16:43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一路平安)回复(taxi)的大作】


地球人都会说:这样的事,要好好查一查.
但恐怕查不出什么.
只能是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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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5-4-3 09:20:54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飞机仔)回复(taxi)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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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5-4-3 08:51:36 | 只看该作者

RE:噩耗!!!天妒英才!(转自越野E族河南大队)

【(开开心心)回复(taxi)的大作】
可惜!!!!生命是真贵的!这样想不开!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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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5-4-3 07:48:34 | 只看该作者

到底背后是什么

【(air)回复(taxi)的大作】
钱都不能解决问题,还是钱不够不能解决问题。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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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通过一名熟人给修武警方做工作,做工作的过程中花了数

万元,后来这名熟人说和修武县警方的工作做通了,让他到修武

县刑警二中队投案自首,交两万元罚款后就可以办理取保手续。王芳回忆起她

陪着刘建民投案自首的情景:11月22日,她和刘建民带了两万钱

一大早开车来到修武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接待他们的是一名姓王的警官,一

直问材料问到晚上9点。问完材料后王警官说本来要给刘建民办理

取保的,但是上面不批,非让拘留不可,他们也没有办法。夜里11时,刘建民

被关进了看守所,进去时还是笑着的,说没事的,进去三、五天

就出来了,让她别把这些消息告诉他的朋友们。但是此后,王芳一直往修武县

警方跑,要求办理取保,中间她曾接到两次让她带钱到修武县办

理取保的通知,当她赶到时,又被告知不能办了,因为主管不同意,让她去继

续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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