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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肥仔mx 于 2015-8-8 06:52 发表 楼上正解,关键是你做好了离开这个公司没? 其实,一份工作就是一份买卖,你的货就是劳动+时间,资方给的就是工钱+劳动环境 没有强买强卖的,您要是觉得不划算,找个新的买家就是了,不必那么纠结。
原帖由 今晚打台风 于 2015-8-7 15:40 发表 她的合同里面只有写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生产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没有写加班报酬。 另外有一份补充协议里面也没有写任何加班和工作时间和问题。 这份劳动合同好像不太正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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