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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无人让不怪车主无素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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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25 00:19: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导语:据媒体报道,20日,济南120救护车100米路被堵10分钟,车上女童因耽误抢救而死。救护车在救援路上遭遇塞车却无车让道的情况常有发生,但问题并非车主道德出问题,更不应该怪车主没素质。

  六十秒读懂专题:在中国,救护车遭遇塞车得不到周边车辆让道的情况常有发生,但问题并非车主道德出问题,不能一味怪罪车主没素质。中国驾校不教“如何避让救护车”、交通法也没有规定“具体让行”的方法,不会让行不能怪司机。因避让救护车而造成的违章撤销申诉手续麻烦繁琐,不易撤销。

  1.没技术,不会让:中国驾校不教“如何在拥堵时给救护车让路”,而在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则是驾校培训的必修必考科目

  在中国,“礼让救护车”不是"让不让"而是"会不会让"的问题,中国驾校不教如何在拥挤的道路上为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导致许多司机不具有在拥堵下让道的技术。

  在德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如何在拥堵的道路下给救护车、消防车让道”被写入了驾考课程。在德国,考驾照前,第一关是学会通过鸣笛声音传来的方向避让救护车,以及认识避让救护车的特定通道。而日本的经验同样是将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观念和方法列为驾校培训的必修必考科目,从而使得司机在面对特种车辆时有意愿、也有能力避让。

  2.没人说该怎么让:中国交通安全法只提让行,却未规定“具体让行”的方法,德国规定“左车向左,右车向右”的协作停靠的具体方法

  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应该让行”而无“怎么让行”。救护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并未规定“具体让行”的方法。

  作为全球首个立法“给救急车让道”的国家德国就在公路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了"具体让道"的方法。"即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救护车的鸣笛声都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以空出一条应急道。等救护车辆通过,各车辆再回归原位继续行驶。

  2012年“实拍德国千余辆车给救护车让道”的视频大火,这种避让理念是“协作停靠”而非“各自躲开”,也就相对较少会涉及闯红灯等违规问题。然而中国空有“让道”一说,但谁也没说该怎么“让”。

  3.避让违章申诉麻烦,不敢让:无明确免责条款,只有交警认可是在避让救护车才会撤销处罚

  因让道而违章的车辆又该咋办?《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紧急避险的“免责”并无明确条款。尽管各地有规定说驾驶人避让救护车后,可用手机拍下救护车开过的视频作为证据,经确认属实后会给予撤销处罚,但是撤销违章申诉的手续太过于麻烦。

  广州交警部门就回应称,如确因避让受罚的,车主可凭此非现场处罚通知书前往所属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提出行政复议。但在复议时,却是以警方的电子监控设备照片内容为准,只有照片能够真实反映出车主是在避让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才会撤销处罚。

  4.不让,也不会被怎么样:中国不让行救护车常因取证困难而难以处罚;新加坡救护车装有摄像头,如被告上法院,会被吊销驾照,并处以最高2000元新元罚款或监禁6个月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应当让行"因太模糊而常遭"执行难",未按规定让行的,也只会处200元罚款,记3分而已。因实际取证难,不让行消防车、救护车的行为一般难以实施处罚,不让行也不会被怎样。

  美国对在道路行驶中为包括救护车在内的紧急车辆让路有明确法规。弗吉尼亚州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当一辆鸣笛或闪着紧急灯的警车、消防车或救护车接近时,司机必须立即让出道路权,停在右边的道路上,直至紧急车辆离去,违反法规者会被吊销驾照和扣除分数的惩罚。在新加坡,救护车都装有摄像头,如拍摄到哪辆车不给救护车让路,就将受到重罚。如果被告上法庭,将被吊销驾驶执照,初犯将被罚款最高达1000新元或监禁3个月,屡犯者将被罚款最高达2000新元或监禁6个月。

  5.道路与交管设施落后,没人指挥:日本在救护车辆紧急通行时,能够优先通过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迅速放行救护车

  没有人会和救护车辆抢时间,这在日本是司机的基本常识。除了社会车辆的礼让,日本也在普及新的交通管理系统,其中一项就是救护车辆紧急通行时,能够优先通过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当救护车辆通过道路上设置的光学式感应器时,车辆信息会被传递给交通管制中心,救护车辆在行进的道路中绿灯就会被延长,红灯的时间会被缩短,方便救护车辆迅速通行。日本还有一种道路是高速公路和医疗设施直接相连的救护车专用道路,这种道路上有上锁的门,一般车辆不能使用。

  6.救护车"特权"被滥用,不信任不肯让:救护车“假公济私”滥用“特权”会最终影响行车冲突时司机避让的自觉性,甚至有意挡道

  救护车的优先路权,不仅是来源于救死扶伤的使命、法律的授权与维护;更来源于,大众对其正面形象根深蒂固的认可。围绕救护车的“丑闻”已经令公众主观上存在对救护车"特权"的不信任,甚至是排斥,潜意识里认为他们是假公济私。诸如“救护车春节前京城送礼”、“河南救护车接送院领导上下班,病人转院却无车可用”、“开救护车陪女友看演唱会撞倒路人”等等。

  救护车的“优先权”不能成为“免责特权”,要确保特权行使的正当。否则,特权被滥用就会最终影响到行车冲突时司机避让的自觉性。不能确定救护车是否真有急救任务,就会造成不仅没有避让救护车的意识,甚至有意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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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25 01:17:52 | 只看该作者
啦啦啦 你又赖zf唔做也啦.等阵灰佬叼你唔爱国噶!你唔识开车又要稳zf.又请你吃昂居居牌雪批旮旯.
板凳
发表于 2014-10-25 09:06:34 | 只看该作者
连让救护车都五识噶,根本五配开车,就算未考车牌都知道要避让救护车等。小编摆明本末倒置。
地板
发表于 2014-10-25 09:14:50 | 只看该作者
就算社会几腐朽,见到消防车,救护车我一定会让。
地下室
发表于 2014-10-25 09:29:07 | 只看该作者
救护车就不能私用吗
6
发表于 2014-10-25 09:4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地下室 的帖子

救护车都由120中心统一调配,医院无权调用,私用基本无可能,不排除医院自有救护车有私用。但在路上开闪灯或开得快都系救人的,
7
发表于 2014-10-25 09:49:22 | 只看该作者
照这样的歪理,是不是杀人犯杀了人,不应不怪杀人犯犯罪,而应该怪没制订法规让大家知道怎么自卫防身?纵火案烧死了人,是不是不应怪纵火者纵火,而应该怪没制订法规让大家知道怎么自如地脱离火场?
8
发表于 2014-10-25 10:11: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苍老师 于 2014-10-25 09:29 发表
救护车就不能私用吗


此借口纯属“伪命题”!!避让救护车人是每个人(包括驾驶员)必须履行的责任,这是做人的基本常识,根本无借口可言!!

就算退一万步讲,确有人私用了救护车,驾驶员在车上短时间内无可能也无凭据去判断救护车是否在“私用”(法官判疑犯有无罪亦都要有真凭实据才可判,何况你驾驶员凭什么去判断救护车是否在“私用”呢),所以避让只能是唯一和必须的!!

真正能够而且有能力并应该履行监督职责的是救护车的主管部门,由他们配备如摄像头等高科技设备,完善救护车事前使用制度,及救护车使用后的事后督查制度等,从而杜绝可能“私用”救护车的发生!!
9
发表于 2014-10-25 10:14:08 | 只看该作者
8楼说的很对
10
发表于 2014-10-25 11:10:29 | 只看该作者
消防车,救护车我一定会让
11
发表于 2014-10-25 11:29:23 | 只看该作者
必须让。。。。但塞死了就真无办法。。。。
12
发表于 2014-10-25 11:54:3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系救护车 火烛车 上面装个摄像头(好似公交车上拍占用公交车道既摄像头一样),只要一拉警笛 边个唔让就通通上镜头,再每周上传交警 作出扣分罚款处罚即可,甘简单既野都要讨论甘多年?
某日北环高速增槎路往三元里方向段大塞车,我得闲无事做系路边睇热闹,有架救护车就俾人塞系应急车道,警笛一直系度 死啦 死啦 死啦 死啦 死啦 ,直到我翻屋企食饭都仲系度 死啦 死啦 死啦 , 想想如果训系车里面既系我 甘就真系绝望了  ,唔通一d位都让唔到 我就唔信,真不是滋味 想起都拿住拿住。
13
发表于 2014-10-25 11:57:45 | 只看该作者
变个道不会大灯,超车道上龟行的人多了去,你会不代表其他人会!大多数堵车都是因为有人不按规矩出牌,坏人得不到惩罚,好人吃亏,所以好人越来越少!不要扮清高,谁没有打过尖,违规跑过应急车道?!估计这种人少之又少,要么是新手,因为他们都跑在超车道上了,《台湾就几乎没有大车走小车道,因为罚的很重》 国人太聪明了,买的起车的,尤其是买的起豪车的,多数都是会钻空子的高手,不会按规矩出牌的,红灯也会照冲,只是因为惩罚不够!
    有次丁字路口会车,对向与对向转左只能单车通过,堵成一团,只是因为我向有车越线!下车指挥让车之后,我是头车,车后第6辆是救护车,我站在车旁挥手让救护车越队先走!我不清高,我也跑应急车道!只不过广深就少点
    只有制度和法规,才能约束聪明人,指导笨人!你会让,其他笨人不知道让,或是不会让,你能让到哪去?我试过故意卡住其他车道的车,让救护车先走!应该让每个人都知道:这是必须得让的,而且知道应该怎么样去让的!
14
发表于 2014-10-25 23:39: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ao8881 于 2014-10-25 11:57 发表
变个道不会大灯,超车道上龟行的人多了去,你会不代表其他人会!大多数堵车都是因为有人不按规矩出牌,坏人得不到惩罚,好人吃亏,所以好人越来越少!不要扮清高,谁没有打过尖,违规跑过应急车道?!估计这种人少之 ...

10分同意
15
发表于 2014-10-26 00:31:17 | 只看该作者
劣币驱逐良币?无论点样,即使没了法制,没了大多数的“走折径”,只要有一个“傻仔”坚持让下去,尼个世界就有另一种态度。。。
16
发表于 2014-10-26 10:43: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菲常人 于 2014-10-26 00:31 发表
劣币驱逐良币?无论点样,即使没了法制,没了大多数的“走折径”,只要有一个“傻仔”坚持让下去,尼个世界就有另一种态度。。。

这个,这个,听起来象某些人说的“坚持走什么什么特色之类的”
17
发表于 2014-10-26 11:35:37 | 只看该作者
说难听一点,过往几十年的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深刻的流氓文化,

不要说我们凡夫俗子,就算是那些当世高人又有几个不是或多或少沾染着流氓气息的?

在这样下贱的流氓文化中浸淫的人会培育出为别人的生命让路?

不去占领你的主干道就已经很给面子了,还想给你让路?


18
发表于 2014-10-26 15:33:27 | 只看该作者
我见过红灯前,一警车也不让响警笛120的车,我却很纳闷到底开车那个警察乜春觉悟。当时非常想用手机拍下。。。。。。。。。。事后一直觉得到底什么回事,一直在困扰着我几天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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