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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4 01:4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通报,根据近日广州市ZF对社会公布的《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要求,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相关具体的各项配套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预计将于本月中旬左右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根据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颁布实施。


续上)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巿民,目前网上流传以市ZF名义发布的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属虚假信息。请巿民留意ZF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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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4 01:41:38 | 只看该作者
又來彈弓手?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7-4 01:43:55 | 只看该作者
征求意见..你懂得|!!
地板
发表于 2012-7-4 01:48:21 |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表妹,
我公布,我决定强奸你了,不过,是一个月以后。在今天之前,你跟谁上过床,我可以一律不予追究,但从今天起一个月之内,你就不许上别人的床。在这个月之内,我会想好我对你的强奸细则,你也不要听窗外乱传的消息,一切信息以我所公布的为准。
爱你的表哥字
地下室
发表于 2012-7-4 08:25:53 | 只看该作者
有条文要反悔了,
6
发表于 2012-7-4 08:28:16 | 只看该作者
征求公众意见 有人信它吗???????叼!
7
发表于 2012-7-4 08:43:09 | 只看该作者
杯葛广州,远离只禁城!
8
发表于 2012-7-4 08:44: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肥仔mx 于 2012-7-4 01:48 发表
亲爱的表妹,
我公布,我决定强奸你了,不过,是一个月以后。在今天之前,你跟谁上过床,我可以一律不予追究,但从今天起一个月之内,你就不许上别人的床。在这个月之内,我会想好我对你的强奸细则,你也不要听窗外 ...


丰富的想象力,顶一下。
9
发表于 2012-7-4 10:19:26 |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表哥,
我公布,我决定接受你的强奸,不过,是一个月以后。但从今天起一个月之内,我无论上谁的床你都不可以追究。
爱你的表妹字
10
发表于 2012-7-4 13:04:37 |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表妹,
7月1号零时之前你同人上床,我一律不予追究,7月1号之后你同人上床要找公证处公证,公证结果是7月1号之后的是非法同居,要追究责任,公证费按你身价0.3%自付,你自己好自为之!
                                                                   爱你的表哥字
11
发表于 2012-7-5 00:57:00 | 只看该作者
期待表妹再次表态……
12
发表于 2012-7-5 10:15:05 |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表哥:
   我觉得我们这样传字条太麻烦了,我觉得我们还是立个牌坊好一点,直接牌坊下XX~不过我还没想好是以你的名义还是以我的名义立好呢?表哥,你看着办~   
                                              爱你的表妹 字
13
发表于 2012-7-5 12:42:53 | 只看该作者
亲爱既表哥:
    系你众多表妹之中,买唔起床或者唔打算买床既表妹表示极度支持表哥你强奸,无任欢迎你强奸。
但系已经有床或者准备买床换床既表妹表示强烈反对,不过她们只能口头表达歉意,你要强奸既话她们也只能掰开大腿任你胡为。综合你表妹们既意见,表哥你放心大胆甘强奸啦,根本无需征询众表妹既意见,何必又做婊子又立牌坊呢?

                                                         敬奸乐奸表妹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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