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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出游清远,遭遇“撞车党”(有车族必看) 转自天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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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5-6 23:1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驾车心得]5.1出游清远,遭遇“撞车党”(有车族必看)
转自天涯论坛

作者:甜甜的风 提交日期:2010-5-5 14:38:00 访问:22345 回复:133  

    距离事发时间已经整整过去3天了,之所以滞后如此久,只是想平复下激动的情绪,尽力以平和的心态、平静的心情来叙述事件的始末。

  我们是在4月30日晚上10点的时候才从广州出发,一行8人2辆车,当晚出城的道路很是艰难,拥堵严重,在清远佛冈下京珠高速的时候已近凌晨1点了,在汤塘镇ZF附近找了个度假村安营扎寨,心想挨ZF近点,起码心理上觉得安全系数高点!一夜相安无事,第二天沿106国道直奔森波拉森林公园,说实话106的路况实在是给“国”字抹黑,就这样的烂路竟然收费站赫然屹立,依然明目张胆的拦路“抢劫”,让人徒叹奈何!森波拉公园就无须多费笔墨赘述了,反正那些人工化的景点、大同小异毫无新意的游乐设施、几近发臭的人工湖….对于我而言,谈不上一点喜欢之处;倒是火山温泉让此行有了些许的心理慰藉。
  
  当晚(5月1日)我们还是回到汤塘镇镇ZF的附近,第二天睡到自然醒,中午12点左右准备打道回府,我驾车走在前面,另外一个朋友驾车殿后,我们住的酒店是靠近106国道南行一侧,回广州走高速就必须要横过106国道北行,在丁字路口,我很小心的查看了过往车辆,确认主干道上没有来车的时候才驶离停车路基,这个时候对面的直行道上车辆很多,按道理我应该停到中间的停车带上,但对面正好有一辆货车打了左转灯也要横过国道,我只能停下来等他的车先过,这个时候我这侧的主干道上还是没车的,对面的货车转弯有点慢,我大概停了10多秒,这个时候突然从我左侧斜冲出一辆车来,速度极快,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从我的车头处划了一道弧线冲了过去,我的左侧车头灯附近跟他的车右尾有碰擦,他的车停下来我才看清楚是一辆白色捷达,直到那个时候我们整车人都不知道这辆车是从什么地方冲出来的,我需要强调的是主干道的视线十分开阔,唯一可能的就是这个车是从路基辅路上“迂回”过来的,想不通的是我的车后面足够一辆大货车通行,他却要划一个波浪状的弧线从我的车头绕行,这样的“碰撞”十分蹊跷!更蹊跷的还不止这些,我一看发生碰擦了,当时压根没多想,既然有事故了,无论是谁的责任首先得下车查看下吧,心想这下麻烦了,虽然是全保但异地出险还是比较繁琐的,我观察了下当时道路上没什么车,我打了应急灯,安全带都卸了,正准备下车,对方的车上四个车门同时打开,冲下来5个人,张牙舞爪、群情激奋,唯一表演过头的在于,他们下车对碰撞的损伤程度、甚至连撞在哪里压根连看都不看,径直打开后尾箱,操起一根一米长的铁棍就冲了过来,我一看这阵势,有点懵,同车的女孩子一阵惊叫,当时第一感觉就是走为上策,也不去考虑什么保险公司强调的现场不现场了,眼下的人身安全最为重要,幸亏当时油门没熄火,马上一踩油门驶离了现场,从倒车镜里看到对方的车辆也马上掉头紧追了过来,就这样我在前面、对方车辆在中间、我们同行的另一辆车殿后,在106的烂路上上演激情飙车,心情异常的诡异,既紧张又兴奋,在恍惚间我竟然还回想着电影《速度与激情》的飙车镜头,但让人无比黯然神伤的是,我现在究竟是警?还是匪?让人无比纠结!让人更加纠结的是,我们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同车的人在询问我是不是该报警?那个时候我已经将刚才的“车祸”又过了几遍,破绽实在太多,不敢百分百保证是遭遇了传说中的“撞车党”,但少说也得有七八成把握,后怕深深袭来,我当时的真实想法就是如果报警那肯定是留在当地处理,怪只怪之前广东的媒体太开放,类似差不多的事情报道的太多,导致我当时大脑小脑一齐休克性短路,有点怀疑我们当地ZF和执法部门的处理公正性,接下来的事情进展,证实了不相信ZF的下场注定就是个“杯具”!
  
  在106国道收费站我们被巡逻车拦截,前后不到5分钟,接下来的事情异常的“顺利”,我们作为交通肇事逃逸嫌疑者被带回交警大队(佛冈学田支队),至此,激情飙车正式完结,“悲剧”正上演!
  
  交警开我的“肇事车”,我坐在副驾驶,对方一行人已经在交警队恭候我多时了,在大门口一行人异常“热情”的向我们行注目礼,可惜我已经没心情向他们挥手致意了!交警队下午2点半才处理公事,实际办公一直等到3点才开始,就这样我们一行8人在类似于储物间的活动室为当地的麻蚊子做了近3小时的“义工”。
  
  在交警例行休息的间隙,对方不停的放话让我这个“肇事司机”出来谈判,2万元可以私了;三点的时候,交警终于开始工作了,先让双方写事故经过,写完经过问是否需要走简易程序,所谓的简易程序就是当事双方在交警大队内进行谈判,对方很爽快还是要2万块,并没有随行就市的乱加码,就2万元的赔偿交警同志立即提出了质疑,因为车辆只是一点刮擦的“皮外伤”,保险公司定损的话最多三五百,但对方说除了刮擦之外,刹车系统、轮胎损耗,最重要的是十几个人的误工费,还有修车期间的经济损失等等,这样算起来2万块已经是“优惠价”了!交警过来询问我们能够接受的赔偿额是多少,我们的答复是车子修复外加1000元补偿,交警显得很为难,说双方的“差距”太大,并且善意的提醒我,他已经跟对方的大佬通过电话,对方表示只要支付了他们需要的赔偿金,可以确保我们相安无事,潜台词不言而喻,只是这样的话经过执法的交警之口进行传达,让人听了不由得打寒战,此间到底是何处?
  
  谈判陷入了僵持,不知道什么时候对方从四五个人一下子聚集到二十来个,场面似曾相识,原来是我古惑仔之类的影片看的太多导致的影像重叠;其间对方几位重要的“角色人物”开始粉墨登场:
  角色一:坑洼男,据称是对方车主的父亲,满脸的坑坑洼洼;当时我正在做笔录,他直接破门而入,交警的脸色一阵红一阵青,坑洼男浑然无视之,以凶毒的眼神直视着我“就是你撞了我的车?”我真担心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勃朗宁或者袖箭什么的将我就地正法了….后面在交警的劝说下好歹是离开了笔录室;
  角色二:眼镜男;这个角色自登台到谢幕没有一句台词,但很有型。交警后来让我们双方直接对话,他说作为中间的调解人不好多说什么,我很理解他们的处境,所以对他们的对错不做评论!对方要价2万,我方稍一辩驳,眼镜男就做蠢蠢欲动、跃跃欲试状,就差松动全身关节噼啪响了,边上的人再作势费牛劲将他按住,以免他发飙将我们捶成肉酱!
  角色三:大哥仔;就是主持话事的角色,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口才极佳,他的台词集中向我方传达几个观点,1是极其抗议我方肇事逃逸这一“卑劣”行径,当然他是绝口不提长铁棍这一茬的;2是他们的2万元开价很是公道;3是他们已经很是为我方节省了,如若调解失败,也就是我方不同意给2万元,双方都得扣车,他表示他们的车扣一年也不碍事,问我们可以吗?扣一天我们得交200元给交警队做保管费,问我们能够承担吗?后期我们得不停的往返于广州与清远之间,时间成本、路途成本、人力成本,问我们计算了没有?句句在理,也句句击中我们的要害,不得不感叹,现在即使出来混黑社会也得需要知识型人才,这位大哥仔对交通法规谙熟于胸;最后还着重强调就是如若处理结果他们不满意,我方一行人是铁定不能安全走出这交警大院的!
  
  接下来敌我双方唇枪舌剑、明争暗斗N回合不作赘述,最后的结果是我方赔付3000元,对方众人作凯旋状班师回朝,接近7个小时;钱给了,很有点助纣为虐的意思,但没办法,如若调解不成其后果将真如“大哥仔”台词里所说的一样,最关键的是那天我开的不是自己的车,是同行一朋友的,无论事件的责任在不在自己,我都不愿意这件事殃及众人,如果花3000元能够顺利摆平,那这样的损失也能接受,权当花钱买了经验教训。
  
  现在回想整个事件的经过,对方为“撞车党”几可确定,就差咱们的交警部门一个认定,当然,我们不作此奢求!我甚至怀疑对方下车就抄家伙也是其策略之一,为的就是要吓跑我们,最终落入他们设置的“肇事逃逸”陷阱中,我开始一度以为这是血气方刚的愣头青冲动所为,要知道现在走在大街上多看人一眼都有可能招致横祸,何况是车碰车,也能解释的过去,但后面的事情显得他们太专一、太训练有素了,没有三五次经验断是没有这般娴熟的,不过还得感谢他们,业务知识已经很熟练,只是碰车,要是一个误差碰了人咋整?
  
  交警同志问我为什么要逃逸?我说了因为长铁棍,其实这个问题正是我要问交警的,为什么我会“逃逸”?出事的车辆是全保的,手续都齐全,别说只是一点小擦碰,就是再大一点的车祸,也丝毫没有逃逸的必要,于己于人都没半点好处,我干嘛要逃跑?如果现在重新再来一遍,我想说我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驾车“逃离”现场,无论对方的长铁棍会不会真的砸过来,我首先得保证车内人身安全,但我会在第一时间报警,无论有没有作用,不至于陷入对方的陷阱以致很被动;
  
  最有意思的是,在交完钱,拿了警察开具的收据,那位善意的警察开导我,让我宽心,权当破财消灾,略带歉意的跟我表示这穷山恶水的,多出刁民实属正常……我投以理解一笑。
  离开时,回头望去,昏黄的灯光下大院门头的警徽显得黯淡无光,她本该是熠熠生辉的,心情变得异常沉重!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交警同志鸣笛开道将我们一路护送至京珠高速入口处,平生第一次享受如此高规格待遇,不禁荣幸之至!
  
  写了这么多,并不是想表达我们的社会是多么多么的黑暗、不和谐,只是和大家分享这段经历;这个世界从来都没有干净到一尘不染,过去不是,未来也不可能是!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尽力使我们自身足够强大,再遇到同样或者花样翻新的“陷阱”时不至于那么容易的中招就范!
  
  回程的车内一片沉寂,我试图打破,“我们下次来的时候。。。。。。”话未说完,已经是诘难一片“这鬼地方你还想来?”一语中的,就像现在很多的外地人一提及广州就会想起“飞车党”一样,看来一个城市和做一个人是一样的,留给他人怎样的背影,完全取决于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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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5-6 23:20:47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之后,有D胆战心惊!
板凳
发表于 2010-5-6 23:23:45 | 只看该作者
多谢凉面兄转载,看样子以后到清远去钓鱼要小心了。
地板
发表于 2010-5-6 23:40:57 | 只看该作者
这世道太乱了,真的碰到了,肯定要逃逸,钱肯定比身体重要.
地下室
 楼主| 发表于 2010-5-6 23:52:01 | 只看该作者
撞车后第一时间叫副驾驶打开手机准备录像。太可怕了。还是ARAI的车厉害,一直有摄像头前后左右地拍摄
6
发表于 2010-5-7 00:29:14 | 只看该作者
在神奇的土地上 每天都发生着神奇的事
7
发表于 2010-5-7 00:47:10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看法,碰上这事只能说烂命一条,谁怕谁。
8
发表于 2010-5-7 00:54:16 | 只看该作者
杨大侠一次,就问题解决了。
9
发表于 2010-5-7 01:06:59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车上准备点“装备”也是很重要的~~~
10
发表于 2010-5-7 09:28:45 | 只看该作者
直接报警,收藏攻击性武器就已经系犯法的事;一于搞大距,再加上就用DV或相机拍短片,最重要就系拍摄距地从尾箱拿架撑个段片,再记底警号, 车牌;交警不作为直接打省交警督察电话;
唔知下次边个碰上依班垃圾;估计点垃圾的交警都有收提成的;

所以抵九死个点垃圾的清远地方穷, 高速又拍,行国道又甘春多的案件;
去过一次都怕黑;
11
发表于 2010-5-7 09:30:20 | 只看该作者
恐怖的地方,都系小去为妙;
12
发表于 2010-5-7 10:15:30 | 只看该作者
事主最失策就是没有第一时间报警。
自己都是两车8人,对方5人拿家伙,也不会一下来就打的,顶多就是拿家伙吓你拿钱
13
发表于 2010-5-7 10:28: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icohben 于 2010-5-7 09:28 发表
直接报警,收藏攻击性武器就已经系犯法的事;一于搞大距,再加上就用DV或相机拍短片,最重要就系拍摄距地从尾箱拿架撑个段片,再记底警号, 车牌;交警不作为直接打省交警督察电话;
唔知下次边个碰上依班垃圾;估计点垃圾的 ...

我想当时要是我在那种环境吓都吓到了,还有办法那么从容不迫,哎,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不一样。
14
发表于 2010-5-7 19:44:25 | 只看该作者
当时选择跑路肯定是正常反应,不管你8人还是对方5人,你难道将车上的女同胞也作为一个战斗单位列入计算?何况你当时人生地不熟,你怎么知道周围还有没有埋伏?不要得个讲啦,还那么冷静,我相信9成9的TX都是一脚油门走人~
15
发表于 2010-5-7 19:56:4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
不管有没有效果。
16
发表于 2010-5-7 21:37:37 | 只看该作者
第一反应肯定是跑,第二的话如果立刻报警后是否会有后面的悲剧?
17
发表于 2010-5-7 21:56:09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个什么国度?我拿什么来爱你??!!
18
发表于 2010-5-7 22:03:33 | 只看该作者
报警有用吗?
19
发表于 2010-5-7 22:18:58 | 只看该作者
在清远甘耐,未见过甘恶的人。。。欺善怕恶的小混混而已。。。
20
发表于 2010-5-8 01:11:09 | 只看该作者
欺善怕恶的小混混而已。。。
21
发表于 2010-5-11 11:47:10 | 只看该作者
老家在翁源,基本每个月都会经过佛冈,没听说过有这种事。都是小混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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