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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劳动局,后有环保局,看看深圳环保局副科长酒后驾车撞人 称找黑社会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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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13:0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8日晚,深圳一男子驾驶一辆印有“环保执法”的公务车将一年轻女子撞倒,男子满身酒气,不但不道歉,反诬被撞女子是敲诈,并扬言要找“黑社会”摆平。昨日,经证实,肇事男子郭仲平为深圳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对该起事故负全责。
南方日报6月13日报道 6月8日晚上10时左右,一名40岁左右男子驾驶一辆印有“环保执法”的公务车,在梅林一村将小区内一年轻女子撞倒在地,而肇事时该男子满身酒气,下车后不但不道歉,反而诬蔑被撞女子是实施敲诈,并扬言要找“黑社会”的人。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许多市民在表达愤慨的同时,强烈要求严惩肇事者。昨日上午,深圳市交警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证实肇事男子郭仲平为深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认定郭仲平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除罚款3500元外,郭仲平还将接受2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回放??

撞人后阻拦医护人员救治伤者

6月8日晚上10时,一名40岁左右男子驾驶一辆公务车,在梅林一村小区内将一年轻女子撞倒在地,满身酒气的男子下车后不但不道歉,反而大呼小叫,态度嚣张恶劣,附近居民看了都感觉非常气愤。

据目击者李小姐称,事发当晚,她正在回家的路上,一名瘦弱的年轻女子和一名年老妇女手里提着刚从商场买回的东西,走在小区的道路上,因为当天是端午节,还有不少居民在小区内散步。10时左右,一辆印有“环保执法”的车辆开进小区,速度之快让人吃惊。因为小区道路两边都停满了车辆,瘦弱的年轻女子只好躲到停在路边的一辆车边上,可这辆“环保执法”车辆没有减速,直接撞上了年轻女子。据李小姐介绍,撞人后,车辆没有停,年轻女子被挤压在“环保执法”车和路边停的一辆车的中间,而且还被“环保执法”车带着转了三圈。

另一名目击者称,当时他正在附近跑步,听见有人喊救命,他看到有辆车撞了人后企图逃逸,于是上去拦车。据称,司机当时一身酒气,态度很恶劣,还说要找“黑社会”的人来。让围观者更吃惊的是,120急救车到来后,中年男子竟然阻拦医护人员把受伤女子抬上车。医护人员告诉他,受伤女子生命体征偏弱,请他不要耽误时间救人。这时,中年男子又称自己是局长秘书,有的是钱,1000万元可以把这事搞定。据悉,事故发生不久之后,肇事男子被带到福田交警大队进行调查。

环保局??

责令肇事者停职检查

据记者了解,就在事故发生的第3天,深圳市环保局紧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深圳市环保局表示,郭仲平是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副科长,由于酒后失控,其在事件发生后和交警部门调查过程中表现失态,胡言乱语。

环保局表示,已经委派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领导探望受伤女子,安排相关人员协助照顾伤者。鉴于事件影响恶劣,责令肇事者立即停职检查,并要求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处理,积极与伤者协商医疗费和赔偿事宜。

据悉,为处理好此事,环保局成立了专门调查小组,密切跟踪事件进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作,并将依据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理肇事者,决不姑息袒护。环保局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同类事件发生。

交警??

肇事者对交通事故负全责

昨日上午,深圳市交警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起交通事故的调查结果:6月8日22时30分许,司机郭仲平驾驶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B/QE397号轻型普通货车,在福田区梅林一村八区通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52栋路段时,车右侧位置与停在路边粤B/X0895号(司机林日壮)小型客车左侧位置相碰撞,该车同时又与在该路段行走的行人刘萍身体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刘萍受伤送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检查治疗的交通事故。肇事后,郭仲平驾车逃离事故现场,行驶至梅林一村九区路口出口处时被群众截停。

交警部门称,鉴于肇事司机郭仲平有酒后驾驶嫌疑,交警将其带至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提取血样后将其带回大队调查处理,但当时郭仲平意识不清、交警一直待其酒醒后才对其进行传唤询问调查。据悉,肇事者本人对自己饮酒后驾驶肇事车,发生事故后驶离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市交警局认定郭仲平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深圳市交警局拟给予郭仲平醉酒驾驶罚款1500元,暂扣3个月驾驶证、拘留15日,对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处罚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对其上述两种违法行为,拟合并处罚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20日、暂扣驾驶证3个月,扣12分的处罚。

网友??

这是给深圳文明抹黑

“这些人的特权思想挺严重的”,“此人此举,用真实面目和实际行动,为深圳的文明,浓重地涂抹了一个大大的‘丑’字!”昨日,记者在深圳各网络论坛上看见不少类似的评论。接连发生的交通肇事之后的“特权现象”让不少网民感到十分愤慨。一名本应该积极为纳税人服务的公职人员怎么敢口出狂言?如果生活中都表现出这样的一种“官本位”的心态,他在工作中会嚣张到什么程度,纳税人的利益如何保护?网友频频发出质疑。

也有不少读者表示,虽然郭仲平的“狂言”是醉酒后说出的,但如果骨子里没有这种高人一等的潜意识,也不会激动之下说出如此“离谱”的话,这说明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还存在问题,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素质比较低下的人,这种状况一定要改变,而且必须尽快改变。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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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6-13 13:23:02 | 只看该作者
报道出来了,当然要处理
但几多无报道出来的呢?
板凳
发表于 2008-6-13 14:18: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韵晨风 于 2008-6-13 13:23 发表
报道出来了,当然要处理
但几多无报道出来的呢?

就系.
地板
发表于 2008-6-13 14:25:56 | 只看该作者
当得官的基本都是黑白两道通杀的人.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6-13 14:58:07 | 只看该作者
小国“深圳”。
6
发表于 2008-6-13 15:1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一个副科都可以将公务执法车私用,深圳纪委的无能,省纪委的不力.
7
发表于 2008-6-13 15:28:33 | 只看该作者
。。。。。。深圳市环保局表示,郭仲平是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副科长,由于酒后失控,其在事件发生后和交警部门调查过程中表现失态,胡言乱语。

把不该说的都说了
8
发表于 2008-6-13 15:41:52 | 只看该作者
这类人在中国多的是,应该抓一个毙一个。
9
发表于 2008-6-13 16:25:5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连自己都不知几斤几两的地方小吏
10
发表于 2008-6-13 17:16:5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社会没人管。。。
11
发表于 2008-6-13 17:26:07 | 只看该作者
事故后逃逸,不是应该终生禁驾的吗?
12
发表于 2008-6-13 17:37:04 | 只看该作者
比芝麻还小的官,明朝时叫做“不入流”。
13
发表于 2008-6-13 17:42:05 | 只看该作者
官细后台大,打狗要看主人面,关键睇老细。
14
发表于 2008-6-13 18:44:52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深圳文化,
15
发表于 2008-6-13 18:48:14 | 只看该作者
仲计是正科长一早看这副科长不顺眼了
16
发表于 2008-6-13 19:55:02 | 只看该作者
做得甘细。。。就没系深圳甘大声讲野啦。。。
17
发表于 2008-6-13 20:20:0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就叫中国特色咯!

dff dff dff dff dff dff dff
18
发表于 2008-6-13 20:51:02 | 只看该作者
还要找吗?他们就是黑社会。
19
发表于 2008-6-13 23:07:25 | 只看该作者
深圳就系垃圾地方!虽然系特区,但人的素质就系超低!
20
发表于 2008-6-13 23:16:1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特色:我是流氓我怕谁
21
发表于 2008-6-13 23:34: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楼 的帖子

扣十二分吾使钉牌咩??
22
发表于 2008-6-13 23:38: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中国有句话:酒后吐真言啊
23
发表于 2008-6-14 13:05:23 | 只看该作者
点解不叫埋班大佬出来拆,到时更壮观
24
发表于 2008-6-14 13:23:09 | 只看该作者
环保局的科长,很多过亿身家的。
25
发表于 2008-6-14 14:22:32 | 只看该作者
深圳越搞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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