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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A 于 2011-10-18 20:49 发表 看了录像,象这样被碾压了的伤者,阿婆这样拉起来再放一边,对伤者的二次伤害也很大的。(当然了,阿婆没这个常识,不能怪阿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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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零零兔 于 2011-10-18 19:46 发表 我要是碰到你给抢了给伤了,贼我没勇气帮你抓,但我还是有勇气帮你打个电话报个110,再报个120. 你要是没事了也不用上来谢我.应该的
原帖由 桃园大侠 于 2011-10-17 16:38 发表 谁都想做好人,做好人之前,最好摸摸自己个荷包,有些后果你承担不起的, 这不是个人的问题,是成个社会的问题,小锐锐是被这个社会谋杀的!
原帖由 呆鸟 于 2011-10-18 21:30 发表 同意。特别后来她妈把她象正常小孩一样竖着抱起,又有可能造成伤害。不过这种状况下,能保持冷静的人那是少之又少。
原帖由 光头二少 于 2011-10-17 16:27 发表 其实,往深一层思考,王法官这么判,有他的不得已的苦衷
原帖由 俺是村长 于 2011-10-19 17:39 发表 一部手机丢失了,一群相好惊呆了:不是心疼,是心慌 一个贪官进去了,一帮朋友傻眼了:不是为他,是为己 一个领导艾滋了,一堆妇女乱套了:不是咋治,是咋办 一个老人摔倒了,一个国家纠结了:不是不扶,是不敢 一个女孩 ...
原帖由 绝世型男 于 2011-10-17 21:04 发表 讲真,如果我系步行经过遇到,我一定会帮忙。但系如果开车经过就真系要三思喇。可能有好多人会闹我,但系如果因此又遇到一个脑残的法官,我一家大小边个去照顾边个去养??现在好多人唔系冷血,而系被残酷的现实加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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