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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PK 降消费税啊 [打印本页]

作者: 广兴围    时间: 2015-2-28 09:50
标题: PK 降消费税啊
http://www.mof.gov.cn/index.htm ,你老味,打咁多老虎同乌蝇关我哋7事咩!与民争利啲嘢做少啲先啦


[ 本帖最后由 广兴围 于 2015-2-28 10:02 编辑 ]
作者: 憨豆    时间: 2015-2-28 10:00
无能为力的路过。
作者: 苍老师    时间: 2015-2-28 10:07
安份点吧
作者: 古怪    时间: 2015-2-28 11:30
眯埋眼、放松、享受!
作者: 11月16    时间: 2015-2-28 11:40
张开大比,眯埋眼、放松、享受!
作者: 肥仔mx    时间: 2015-2-28 12:01
我国税法的制定主体,也就是我国税法的立法机关,具体包括: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税收法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具有法律效力的税收暂行条例(规定),如: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
3、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仅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6、地方ZF:税收地方规章。

7、此外,各级ZF及其税收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虽不属于上述的税法,但具有普遍强制力,因此,可视为“准税法”。


本人备注:资料来源于百度,有问题别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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