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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灯禁行,原来……似乎……真系无咩依据的??? [打印本页]

作者: 古怪    时间: 2013-1-4 15:26
标题: 黄灯禁行,原来……似乎……真系无咩依据的???
“北大教授要求公安部公开黄灯禁行法律依据”

原标题:黄灯禁行?教授要信息公开

本报讯(记者 张雷)新交规实施以来,一直备受大家关注,昨天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吴必虎教授向公安部递交了《关于“黄灯禁行”的执法依据的ZF信息公开申请书》,希望找到新规的法律依据。目前,吴教授还没有收到公安部的任何回应。

在申请书中,吴必虎称,交通信号灯的法律、条例和规定,应该有书面文件作为执法依据。但在2011年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2012年通过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这3种涉及交通信号灯法规文件皆未见“黄灯禁行”的明文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闯黄灯”扣6分、罚200元的执示行为缺少法律依据。

记者了解到,吴必虎教授已于昨天中午将《关于‘黄灯禁行’的执法依据的ZF信息公开申请书》通过快递的形式寄送至公安部。

吴教授要求他们公开三项ZF信息,包括:1.2012年8月12日公安部部长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2.公安部下发各地交警部门的交通信号灯执法依据具体条文。3.因与法律矛盾而引起交通秩序问题时,公安部的下一步处置措施。

“要求公布这些内容,是想要找出到底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是部长会议上,还是在后来对条文的解读过程中。这也为我以后的行动找到方向。”吴教授说。

不仅如此,吴教授还表示将在以后的行车时不遵守新交规中关于“黄灯禁行”的部分。“我开车去北大上课,尽量不闯黄灯。但如我尽了努力还是闯了并被罚,或被追尾或啃别车屁股,我将不服并向法院起诉相关执法部门。准备把北大发给我的数万元年终奖拿来打官司。”

“宁愿被扣6分,罚200元,也要将这件事变成一起案件,然后引起大家充分的讨论和论证,法越辩越明。”吴教授说。
作者: 11月16    时间: 2013-1-4 15:55
日日吹嘘“实事求是,实践检验真知”“为人民服务”,吊那吗,全部不是这回事!
作者: coool    时间: 2013-1-4 15:55
黄灯问题太敏感,估计是有人故意挑起放大。
作者: 零零兔    时间: 2013-1-4 16:18
黄灯之争说明以前抢灯通行太深入人心了,现在不好抢了,发泄下也是情有可原的。
作者: 阿森    时间: 2013-1-4 16:27
原帖由 零零兔 于 2013-1-4 16:18 发表
黄灯之争说明以前抢灯通行太深入人心了,现在不好抢了,发泄下也是情有可原的。


也不能说一定是抢灯,高峰期在市区给大车挡住而冲灯的经常有发生的
作者: hoya    时间: 2013-1-4 16:28
外媒嘲笑称中国新交规是为制造撞车而设计
2013年01月04日03:27  环球时报 我有话说(2794人参与)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在中国,黄灯也变成红灯了吗?”一部1月1日起施行的“史上最严交规”让这道“色彩题”成为2013开年首个引发国际关注的“中国争议”。

  “看见黄灯能不能停住”、“见到绿灯会不会紧张”,中国机动车驾驶员对“闯黄灯”新规的抱怨被外媒视做中国民意对“不合理”政策新规的又一次集体吐槽,一家媒体甚至发出“中国新交规看来是为制造撞车而设计”的嘲笑。

  昨天,围绕黄灯的激辩在中国互联网上持续发酵,它被上升到关乎“法的精神”,中国公安部也已表态坚持黄灯新规。“中国是道路文明的新手,也许人们还不太适应”,常来中国的英国商人哈丁如此总结“黄灯之争”。

  “黄灯前新的中国恐慌”,德国《世界报》3日以此为题说,黄色本应是警示的标识,现在成了最让中国司机愤怒的颜色,还有人抱怨绿色更让人心慌,因为不知道它何时会变成黄色。

  有中国学者则注意到此事反映出的中国新社会生态——在这个允许争议的时代,民意与法规的齿轮已站上相互咬合的操作台。

  (环球时报驻外记者纪双城 青木 陶短房 李珍环球时报记者 段聪聪 柳玉鹏 汪析 陈一)

(原标题:“重罚闯黄灯”成中国新争议 引国际关注
作者: 维记    时间: 2013-1-4 18:50
而家公安部分管交通的叫骑马难下,无台阶可落,如果哩个时候反口话唔罚,又大大的无面,兼比人话朝令夕改,无所适从,如果继续支持罚落去,又日日比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咎病距,距真系行又死,掂又死。
作者: 广兴围    时间: 2013-1-4 19:03
呢次就支持砖家了
作者: starli    时间: 2013-1-5 01:02
挑哪妈,宁可遮住车牌开车好过被冲黄灯了
作者: 肥佬辉    时间: 2013-1-5 10:04
黄灯问题太敏感,估计是有人故意挑起放大....转移XX话题???
作者: 瘦虎    时间: 2013-1-5 11:15
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教授在国外呆久了,引用错原则了吧

国外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天朝是“法未许可即为违法”。
作者: 败家教教主    时间: 2013-1-5 11:51
元旦看完黄子华,开车出来。在一个路口准备掉头。前面是一辆大巴,跟在他后面,看不到信号灯。所以开的特别慢,特别小心,大巴掉头后,看到信号灯是绿色。于是加油,准备掉头,就在这个时候,灯变黄了。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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