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广天_IC 于 2012-6-18 18:06 发表 没尊重他人权益就可以打砸咯?哥懂了~~
原帖由 雨那味 于 2012-6-18 18:28 发表 不讲法律,只讲公德的话,砸的好。
原帖由 robert_fan 于 2012-6-18 19:36 发表 对于此等无德泼妇,个人觉得一定要还以颜色,至于方式方法,看个人喜好了。 循正途找警察,费时费力不说,说不定警察认为是鸡毛蒜皮,不管。还助涨了此女的气焰。 事主廖生的做法--“...他来到门口时,看到林女士 ...
原帖由 洒哥 于 2012-6-19 10:31 发表 我楼下,都11点12点了,有人放大狗,狗咬狗,在乱叫,狗主人人也不管!! 真是烦,难道也可以砸???
原帖由 肥仔mx 于 2012-6-19 18:03 发表 如果我是当晚业主之一,会凑钱给廖先生赔她玻璃,然后,再凑多一份。。。
原帖由 catfine 于 2012-6-22 01:06 发表 如果我是当晚业主之一,会凑钱给廖先生赔她玻璃,然后,再凑多一份。。。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