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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有关卖车的风险 [打印本页]

作者: 金枝玉叶    时间: 2010-5-11 08:44
标题: 请教,有关卖车的风险
我的别克为了迎接伟大的鸭运,接受了车陂涌的洗礼,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泥头车。宝利捷有个收车佬以2.5万元的价格收购,付了2.2w,押3k,签了个协议。车的登记证、行驶证等等证件原价连同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了收车佬。
别克新世纪3.0,2001年1月份上牌,行驶10多万公里。

想请教各位tx这中间有没有风险?收车佬如果修不好这辆车,或者修好了没办法出手迟迟不过户对原车主有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有意外情况我们该如何应对。这个收车佬原来根本不认识。


作者: toot    时间: 2010-5-11 08:59
抢个沙发!祝你好运!
作者: stn2000gsi    时间: 2010-5-11 09:03
约定过户的时间期限,比如说一周之内\两周之内,写到合同上,到时间了就要求转到收车佬名下

我09年卖车给4S店时是这样约定的
作者: 95007    时间: 2010-5-11 09:23
直接要求马上过户到收车佬名下或其公司,这样最安全
作者: 双立人    时间: 2010-5-11 10:49
怕的话就收少1千,马上过户。
作者: 金枝玉叶    时间: 2010-5-11 13:13
谢谢楼上各位,车子现在全是泥水,收车佬说不能过户,修好起码要一个月。
老公约定的期限是2个月一定要过户。
作者: ellis    时间: 2010-5-11 17:23
车修好了以后起码卖10W,真是赚死他了
作者: 方圆    时间: 2010-5-11 18:04
真便宜啊,
作者: 金枝玉叶    时间: 2010-5-11 19:59
车修好也不可能卖10万(05年13.5万买的老板的车),泡水之前我们就打过价,5-6万之间吧,当时6万还找不到人要,卖吧自己又有点舍不得,这个车开高速的性能太优越了。泡水后考虑主要是修车费用不可控,这个车的配件很贵,如果要修到自己能开的地步,初步估计要1.5-2万左右,如果电路出了问题,麻烦就大了,泡水时是灭了顶的,电路出问题的几率应该不小。这样算下来不如直接连泥巴一起卖了省事省心。算下来这次泡水起码要损失3万(修车损失和车贬值损失)。
作者: 广州师爷    时间: 2010-5-11 20:11
唉,行货变水货,当然卖得快好世界
作者: k6k6    时间: 2010-5-11 22:43
这个车贩子肯定会想法去骗保,修好后再卖。至于怎么骗,那就不知了。
为何这么快处理?物管答应赔了吗?记得ZF说的话,可陪可不赔的也要赔。
作者: 维记    时间: 2010-5-11 23:42
我自己都系从事相关行业,我以专业既角度同你分析,1个月太多变数啦...首先我并吾担心呢D做生意既二手车老板会故意或无意甘对你部车会做D咩,因为距打开门口做生意,距都吾会惹事上身,1部二手车就那么几千1万利润.但距比果间维修厂就难讲了,因为维修厂流动人员多,管理吾完善,断古个老细都吾会开去4S店整,变左系维修厂度好多维修大工,中工,细工都会罗到车匙,万一晚黑或任何时段偷偷罗来开,出左咩事,就入晒你数了.到时你去追个二手车老板都无用,毕竟果D个体户,有无经营许可都未知,特别系宝利捷..好多都系租人地既档口来卖车,实际法人并非果个人...中间缺少一个媒介去监督双方既行为..我甘讲并非一定会出现以上情况,只系希望你留多一个心眼..
作者: 火咀    时间: 2010-5-12 12:37
一天不过户,一天睡不好!
作者: 白鸟    时间: 2010-5-12 13:15
你当初把车给收车佬的时候,应该打印份合同,一式两份,注明当前责任人,盖章签字。这样你把车给他后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与你无关。
作者: 海纳百川    时间: 2010-5-12 13:18
甘你都肯,风险极大。
作者: 金枝玉叶    时间: 2010-5-12 22:26
有签合同,是车行的格式合同。约定5月6日18:00为双方责任的分界点,此后的所有责任和费用都由中介负责,签合同的购车方为个人,看了他的身份证,也填写了双方的身份证号码。我其实想到了这方面的风险,所以我在备注里特别加上了过户的期限为2个月,他说修车不可控,起码要一个多月,所以就写了2个月。当时中介行的来了一大帮人,说实话我不太愿意和他们打交道,一个个黄头发,看起来很像混混一样,但是他们是我们一个邻居介绍的,那个邻居和我们的关系非常好,而且交易过程也算顺利,双方都比较爽快,有什么要求都能互相满足。签了合同,我的担心是如果他的身份证都是假的,要是出了什么事情就麻烦了,我在想,如果到时候他不过户的话,我是否有权利向车管所挂失证件,再找个理由报废这个车呢?
作者: 金枝玉叶    时间: 2010-5-12 22:37
再次问候张大嘴!
作者: 土法上马    时间: 2010-5-12 22:40
原帖由 金枝玉叶 于 2010-5-12 22:26 发表
有签合同,是车行的格式合同。约定5月6日18:00为双方责任的分界点,此后的所有责任和费用都由中介负责,签合同的购车方为个人,看了他的身份证,也填写了双方的身份证号码。我其实想到了这方面的风险,所以我在备注 ...

1,发生事故时,车主不能因为这个合同免除或减轻责任;
2,如果你挂失证件,有可能被当报假案处理;
3,听天由命。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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