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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又有条傻佬条海珠桥,好塞啊 [打印本页]

作者: 纽纹仔    时间: 2009-5-25 19:18
标题: 又有条傻佬条海珠桥,好塞啊
点解甘中意跳海珠桥架,饿到晕啊。小距妈妈啊。
作者: 纽纹仔    时间: 2009-5-25 19:21
标题: 跳海珠桥

作者: hun    时间: 2009-5-25 19:26
真还是假?有没相睇?
作者: 纽纹仔    时间: 2009-5-25 19:30
标题: 跳海珠桥

作者: calvinho    时间: 2009-5-25 19:33
无图无真相!
作者: 纽纹仔    时间: 2009-5-25 19:50
听下交通电台啦
作者: 顺流逆流    时间: 2009-5-25 20:04
建议广州市政府再建一条海珠新桥算了,旧桥留作跳桥秀指定表演及观看场所。
作者: KOBE    时间: 2009-5-25 20:05
原帖由 顺流逆流 于 2009-5-25 20:04 发表
建议广州市政府再建一条海珠新桥算了,旧桥留作跳桥秀指定表演及观看场所。


作者: 波仔记    时间: 2009-5-25 20:13
傍晚回家路上听电台讲了!
作者: GMLWEIGE    时间: 2009-5-25 20:26
改步行街
作者: mklam    时间: 2009-5-25 20:53
开发成为旅游景点,肯定旺过长隆马戏团!
作者: okok    时间: 2009-5-25 21:15
哈哈,应该成为羊城第九景啦
作者: 掂晒    时间: 2009-5-25 21:24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09-5-25 21:29
建议学习悉尼大桥,开放桥顶观光,以后上桥顶的,先签生死状,盛惠人民币500元,然后随便逛。。。。。。。。
作者: andyzhou    时间: 2009-5-25 21:46
人生无常,无偿人生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09-5-25 21:47
原帖由 azwx 于 2009-5-25 21:46 发表
人生无常,无偿人生

尼句话感熟口面嘎。。。。。。。。。
作者: sevena    时间: 2009-5-25 22:01
仲来????!!!!D人见过鬼都唔怕黑。。。。
作者: 靓~靓    时间: 2009-5-25 22:17
今日行过见到有保安值班的啵。
作者: mklam    时间: 2009-5-25 22:22
原帖由 sevena 于 2009-5-25 22:01 发表
仲来????!!!!D人见过鬼都唔怕黑。。。。

只“鬼”取保候审,守紧行为啊!
作者: gzajian    时间: 2009-5-25 23:39
原帖由 顺流逆流 于 2009-5-25 20:04 发表
建议广州市政府再建一条海珠新桥算了,旧桥留作跳桥秀指定表演及观看场所。


早就起咗解放桥啦,海珠桥南专登放左转添。南往北如果唔系东行,一定唔拣海珠桥。北往南更加唔使兜弯,解放路直落更爽。
作者: 麦香鱼    时间: 2009-5-26 01:56
标题: 頂!
媽的,以后要跳橋的,向政府提出申請算了。



想要跳橋,去街道辦事處交五舊水,辦個資格證,持證上橋!街道辦事處安排具體跳橋時間,避免同一時間多于一人跳橋,做到依法、有序跳橋。

又或者反過來,海珠橋要持證通過。要過橋的人在所在單位開個證明,去街道辦事處效驗戶口簿、計生證、失業證原件後,交五十塊錢,辦個通行證,持證者只有通過海珠橋的權限,不得無故停留或者攀爬,違者通知所在單位領人,同時視情節輕重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前一种措施可以有效地對跳橋者進行管理,可為跳橋者營造一個輕鬆的跳橋環境,但該管理措施無法有效涵蓋絕大部分的人民群眾,同時亦無法避免跳橋者對過橋者造成的影響。

后一种措施充份地照顧到過橋者合法權益,讓過橋者可以體會到要通過海珠橋是各方努力的結果,來之不易。持證過橋更體現了政府以人為本、方便群眾的行政理念。此方案的實施,將會帶來一筆額外的財政收入,可適當補貼公務員團隊為舉辦2010年亞運會所做齣的奉獻,更可讓更多的廣大市民實際地參與到亞運建設中去。

為儘快落實對廣大市民的保障,建議豁免聽證會,立即實施后一种措施!

以上妥否,請批示!
作者: 风间猫    时间: 2009-5-26 09:07
如果有冤有路诉,谁会去那里做SHOW哇。唉,和谐,和谐.......................................................................
作者: 703    时间: 2009-5-26 10:07
原帖由 顺流逆流 于 2009-5-25 20:04 发表
建议广州市政府再建一条海珠新桥算了,旧桥留作跳桥秀指定表演及观看场所。


这个建议很好,并且可以收门票
作者: 迪迪仔    时间: 2009-5-26 11:40
原帖由 703 于 2009-5-26 10:07 发表


这个建议很好,并且可以收门票



收门票好,等D阿伯饮完早茶无野做系度起吼甘得闲!
作者: 打手宏狼    时间: 2009-5-26 12:15
原帖由 风间猫 于 2009-5-26 09:07 发表
如果有冤有路诉,谁会去那里做SHOW哇。唉,和谐,和谐.......................................................................


作者: ymhoo    时间: 2009-5-26 12:57
原帖由 麦香鱼 于 2009-5-26 01:56 发表
媽的,以后要跳橋的,向政府提出申請算了。



想要跳橋,去街道辦事處交五舊水,辦個資格證,持證上橋!街道辦事處安排具體跳橋時間,避免同一時間多于一人跳橋,做到依法、有序跳橋。

又或者反過來,海珠橋 ...

厉害啊,照顾到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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