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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也来说说华快,年年投诉. [打印本页]

作者: 灿哥    时间: 2009-2-13 21:05
标题: 我也来说说华快,年年投诉.
下面是我2007年7月23日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的投诉信,石沉大海.屁民一个.

省长同志:

您好!希望阁下能在百忙中看到此文.

2006年1月份的本人向省物价局投诉
内容:
>华南快线乱收费
>1、沙溪--黄埔大道15元,但沙溪--新洲10元,再从对面马路新洲--黄埔大道3元。一出一入共13元。那2元是新洲出入口相距200米的路费吗?折算后10元/公里。
>2、黄埔大道---沙溪15元,但黄埔大道---瀛洲10元,再从瀛洲(或者土华)---沙溪7元,合计17元。我从番禺大桥北端桥脚200米的那个入口(瀛洲)到沙溪7元。扣除贵局批准的番禺大桥5元,其中余下的2元是那桥脚200米的路费?折算后10元/公里。天啊~~可以载入世界吉尼斯记录了。本人估计这是全世界最贵的、违章率最高(指以前限速60)的快速路。
>3、问题1是车辆一出一入能省2元,问题2是车辆一出一入多收2元。真是笑话。
>我现在投诉华南快线,我从瀛洲入口到沙溪并没有走华南快线,多收我2元钱,因为贵局21号收费批文批准收费价目表上并没有这个出入口收费。发票代码号:244010571002 发票号:70173331 扣除贵局批准的番禺大桥5元,多收我2元。
>希望贵局认真实地测量真正的距离,本人估计华快超过一定1元/公里。比广深高速贵很多,难道说快速比高速成本更高?真不明白这个收费标准是怎么回事,要求收到贵局的答复。谢谢
>此致
*******************************************************************
2006年2月20日省物价局回复电邮:收费可能存在不妥之处,但属于合法收费。土华收费站华州匝道口已经省政府批准,如你对此收费还有异议的话,你可寄信到省府办公厅反映有关的情况。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收。
谢谢你对物价部门工作的关注和谢谢你的来信。
物价局经办人员的口头说:此收费站未经省物价局同意,此事本人也认为不合理,但由于是同级的省政府已经批准收费,本局无权干涉,只能向有关部门反映。
一年多过去了,收费依旧,不知道物价局的经办人员遗忘还是他无能为力.所以现在向省长大人你投诉,希望能收到您的回复,谢谢!

省物价局经办人员电话回复:专门验证后认为是不合理,但由于是同级部门省办公厅批准,其无权干涉.难道说同级的林业局同意我向逛街的市民收保护费也是合法?都有权批准?那还要物价局你这个蛀米大虫干什么?
因为省办公厅将此瀛洲入出口并入远距2KM的土华出入口,作为匝道出口.但瀛洲入口只有200米就是华快尽头,这就是合法掠夺民财
结论就是垃圾ZF,迟早仆鸡
作者: KK201    时间: 2009-2-13 21:27
无语!!!!!!!!
作者: 小师    时间: 2009-2-13 21:28
坐坐沙发
作者: calvinho    时间: 2009-2-13 21:40
中国的进步需要多点楼主这样的国民~~向楼主学习!
作者: 阿忠    时间: 2009-2-13 21:45
现在ZF里面的公务员办事能力已经跟社会发展所带来的需要,严重脱节,甚至不作为,处理的方式是极不负责任的,这样发展下去,ZF跟民间的矛盾会越加扩大
作者: 大虎    时间: 2009-2-13 21:55
它们都是穿同一条裤子的牲畜,支持楼主!!!
作者: toot    时间: 2009-2-13 22:01
标题: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顶一下楼主!

支持的行动,希望让行政在阳光下存在!
作者: dovecdh    时间: 2009-2-13 22:09
支持楼主!垃圾ZF!
作者: cycer    时间: 2009-2-13 22:11
一党专制,是这样的结果的啦
作者: 郭明    时间: 2009-2-13 22:13
经常行,想快就行。毛林甘多。
不正常的收费多如脚毛,社会依然和谐,P民依然接受,不见垃圾ZF仆鸡
作者: eldan-chen    时间: 2009-2-13 23:17
政府部门已经说了:是不合理,但合法
形成有其历史客观原因.
作者: century    时间: 2009-2-14 01:36
就是需要楼主这么认真的人,请把你的意见一并给孟浩,让他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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