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老总 于 2008-8-24 00:03 发表
今天居然有人以是某车网论坛版主的理由要求免除处罚
从题目看,好明显LZ系很少看这个版主,觉得他很幼稚!但假若是你领导违章,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会写出“今天居然有人以是某公安领导的理由要求免除处罚”这样为 ...
原帖由 老总 于 2008-8-24 00:03 发表
今天居然有人以是某车网论坛版主的理由要求免除处罚
从题目看,好明显LZ系很少看这个版主,觉得他很幼稚!但假若是你领导违章,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会写出“今天居然有人以是某公安领导的理由要求免除处罚”这样为 ...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3 19:52 发表
理由很多,但这个理由比较有趣。说了一大堆东西,唯有这个理由让我眼睛一亮,要知道,在十多年前,版主这个位置在网上的BBS还是很风光的。可惜呀,这么多年,我都不知道原来做个版主在 ...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4 00:21 发表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等,你听说过美国总统车队违章给警察处罚过么?美国总统是美国警察的最上级的领导吧!
我不知道这位“老总”是不是公司的经营者,是否一个公司的老总所有违反公司规定的错误都会给下属 ...
原帖由 chize 于 2008-8-24 09:38 发表
对于辉记,我觉得如果是他的朋友,很值得。
设身处地的为朋友着想。(可能有人会说我不够有法治思想吧)
这个社会,很多人对朋友都是有利驶到尽的。
原帖由 jun-618 于 2008-8-24 10:40 发表
LZ是一位无知的JJ。拿些小人物开刀,就以为向强权挑战了!
更拿一个全球法治的典范美国说事!说美国总统的车队不会应违章给交警处罚。这恐怕是LZ想当然的吧?
记得多年前看过一篇报道是小布什的车队其中一辆车追尾 ...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4 08:08 发表
1.不知P同学有否读过或学过或是听过我国的16字法制原则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还有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针对老总同学说的“我觉得只要是执法平等,人人都会服!就是因为不 ...
原帖由 大山仔 于 2008-8-24 14:12 发表
若真如你所言,此乃人民的福音啊!
希望用你的行动而不是“大言不惭”来服务于民,不过,在中国这个环境,要做到洁身而退,不容易哦!等到你在退休的那一刻,回顾过去,还能说出同样的豪言壮语时,你就真的成为 ...
原帖由 wghwp 于 2008-8-24 22:56 发表
鄙视。。。。。。。。。
有本事就到竹丝岗二马路公安宿舍抄粤O牌去。
执法不能做到公平公正,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演野??????????????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4 00:21 发表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等,你听说过美国总统车队违章给警察处罚过么?美国总统是美国警察的最上级的领导吧!
我不知道这位“老总”是不是公司的经营者,是否一个公司的老总所有违反公司规定的错误都会给下属 ...
原帖由 hero 于 2008-8-24 23:16 发表
当然没有绝对的平等。但作为执法者怎能与一个公司的老总和下属去相比!?我觉得这才是幼稚可笑!你正常执法处理某版主大家都不会觉得有问题,但你此贴洋洋得意的态度让人觉得你只不过在欺负一个“弱者”。如你 ...
原帖由 wghwp 于 2008-8-24 23:42 发表
其实,我们的确不应该把对ZF的怨气发泄在你身上,
因为,你只不过是
一名小JC而已。。。。。。。。。
希望你以后不要太过
自以为是。。。。。。。。。。。。。。。。。
原帖由 我系肥仔 于 2008-8-24 23:39 发表
O牌有特权,这貌似是高高高级权利机关制定的吧..........
警察只是执行者,矛头无必要直对..........
发布命令果只才是扑街..........
原帖由 chize 于 2008-8-24 09:34 发表
其实,楼主发这个贴,本意应该是想感叹一下:
怎么居然有人拿是版主来求情呢?
可能楼主第一次遇到这样子的理由,觉得新鲜,拿来给大家共享,会心一笑而已。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4 23:32 发表
呵呵,脑袋进水的“国家领导人”。和我估计的一样,看看上面的帖吧。
更正一下,过气的版主是我,那个是在任的,据说还是个什么汽车商会的副秘书长,呵呵。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4 22:49 发表
我很幼稚地认为--因各有关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依法办事,才会出现你所说的“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等”?
这导致了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社会丑恶现象出现
你从执法的角度说“这个世界上没有 ...
原帖由 wghwp 于 2008-8-24 23:54 发表
我只不过是平民百姓而已
难道你不是小JC吗???????????????
失敬是敬。。。。。。。。。
原来“police”TX是一个不敢抄O牌的大JC!!!!!!!!!!!!!!!!!
原帖由 hege 于 2008-8-25 00:04 发表
P同学麻烦你不要把适用国际法解决的政治问题拿进来说事,
混淆概念说服不了人
因为我们讨论的是国内法执行和适用的问题
等你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概念和行政诉讼中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 ...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5 00:09 发表
告诉了你你还要问难道?看来你的理解能力真是有点问题。
我抄什么牌需要向你汇报么?我又没向你汇报,你怎么知道我抄过什么牌,没抄过什么牌?难道你真的进了水?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5 00:28 发表
你又提起我那些伤心的往事了,以前那敢在论坛上如此无拘无束地去拍你呀,做版主要中立呀,多辛苦。
你知道么?管理员们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做过两天这个版的版主,后来我发现了,千辛万苦约某管理员吃了顿 ...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8-24 23:25 发表
其实我是反对罚款的,交通违法就是要教育,教育的形式就是要学纠正行人违章一样,行人是10文抵半小时,机动车驾驶员应该起码看5个小时录像,最好教育完以后能安排一个电脑考试,反正考过了就自动销掉违章记录,考 ...
原帖由 jun-618 于 2008-8-25 14:30 发表
纵观这贴和回贴的,得出的结论是一个脑袋进了水的小JJ抄了一个无权无势的车网某版主的牌,自以为很刚正无私,搞个哗众取宠的标题来车迷网上晒.谁知却犯了众怒,让车迷网的同学把对ZF,对JJ的不满都发泻在无辜的小JJ身上!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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