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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贴:面包车为躲避野兔翻车 车上10人受伤 [打印本页]

作者: 达奇    时间: 2006-11-20 01:06
标题: 转贴:面包车为躲避野兔翻车 车上10人受伤
为“救”兔子 险让一车人陪葬

  高速路上行驶的一辆面包车为躲避突然出现的一只野兔而翻车,车上10人受伤

  本报记者 金奉乾 通讯员 钱国晖 金鑫 为您报道 为躲避穿越高速公路的一只野兔,一辆载着10名贵州籍农民工的丰田面包车翻倒在高速公路上,车内的农民工当场被摔下路边的护坡,一只兔子引发的惨祸就这样发生了。



  昨日凌晨3时许,在青海省西宁市打工的贵州省铜仁市的10名打工者,结清了工钱后,从西宁的老乡处借了一辆12座的面包车连夜赶往兰州。凌晨6时许,当车行驶到丹拉高速公路1713公里+800米处路段时,突然,一只野兔从公路上窜上来穿越公路,眼看要碾着野兔,司机紧急打方向盘,结果面包车在惯性的作用下当场翻车,车内的10人全部被摔出车外。

  现场立刻哭叫一片,轻伤者试图向路边爬,重伤者只能躺在路边的护坡上等待救援,其中两人因失血严重当场休克。事发后高速公路树屏大队和120急救人员,经过1小时的紧急救援,终于将伤者全部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对于此事,高速公路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躲避野生动物而发生翻车的事故,这在我省高速公路事故中尚属首例,目前保险部门已经开始调查理赔,伤者还在进一步救治之中。

  避险不当 司机担责

  那么因为兔子的原因最终导致了车祸,司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甘肃惠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进告诉记者,司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该采取妥善的措施,为小的避险而造成大的损失是不应该的,此事件属于司机处置不当,因此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另外作为高速路,应该是全程封闭的,这一事件暴露了高速路管理上存在的疏失,所以就算是家养的兔子,主人也不承担责任。

http://news.21cn.com/social/shixiang/2006/11/19/3037435.shtml
作者: 海凌MM    时间: 2006-11-20 01:26
标题: RE:转贴:面包车为躲避野兔翻车 车上10人受伤
【(海凌MM)回复(达奇)的大作】


发生紧急事情的时候还要求司机做出最好的处理是不是太苛刻了点,在不紧急的情况下我作出正确判断都已经不容易了,这么紧急哪想得那么多呀,通常都是身体的自然反应而已啦,而且我觉得躲避兔子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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