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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骑车违章被撞身亡 获赔6万元(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WET    时间: 2004-9-22 04:00
标题: 骑车违章被撞身亡 获赔6万元(转贴)
本报讯 (记者邹桂)骑车违章走机动车道被撞身亡。昨天,丰台法院判决司机瑞某赔偿骑车人家属6万余元,而对方赔偿司机2000余元。

  今年1月28日晚,王某在丰台的一条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时,被正常行驶的瑞先生驾车撞倒后死亡。经事故认定,王某对此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此事故次要责任。事后,双方都提出了索赔。

  法院认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都应按各自所负责任承担相应损失。

  -律师说法

  据熊志律师事务所律师雄志烈介绍,根据新法不溯及过往的原则,此案仍应按老的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而新《交法》对司机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即一般情况下如果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由机动车负全责,但如果司机有证据证明行人确实有过错且自己已采取措施,可以减轻司机的责任。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stn2000gsi    时间: 2004-9-22 08:42
标题: RE:骑车违章被撞身亡 获赔6万元(转贴)
【(stn2000gsi)回复(WET)的大作】
一定要注意这是"1月28日...据熊志律师事务所律师雄志烈介绍,根据新法不溯及过往的原则,此案仍应按老的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
所以这只是老交法,而不是新交法的案例<IMG SRC="/images/face/116.gif"><IMG SRC="/images/face/116.gif"><IMG SRC="/images/face/116.gif">

希望登这种案例不会误导大家,起码到目前为止新交法没有改进,各位车主开车还是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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