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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楼下一篇帖子想起的事,大家看看有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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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肯上网
时间:
2003-5-13 12:35
标题:
由楼下一篇帖子想起的事,大家看看有没有道理。
楼下波罗仔DX说起他和骑单车阿叔相撞引起的纠纷,众DX有多种说法,我将我的经历说说,大家看看有理否。
我4月份出的事,当时是我变道追尾前面的面包车,JC和面包车都说我负全责,开始我还想推卸,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代理人要我立即承认负全责,一定要JC在快速处理单上白纸黑字写上我违反交通规则第N条,我照办,反正JC按私了处理,不扣分不扣证。之后车开到维修厂,由维修厂代报案、维修。第三责任保险修对方的车,车损险修我自己的车,不计免赔让我不付那20%,所以没花一分钱。
如果当时对方承担一部分责任,他是行人、单车,这一部分造成的费用是对方和你的事,如果对方没有买保险又没有钱给,你只能到法院和他打官司,然后申请法院执行。你的保险公司和这部分责任一点关系都没有,它不会搭理的。
所以说,保险一定买全险,包括第三责任、车损险、不计免赔。
出事时马上判断对方的类型、经济情况、事故损失情况,行人和单车一定没有买第三责任险,如果只是车辆损坏,人员没有受伤,就考虑承认负全责,承认违反交通规则第N条,然后向JC提出私了,避免扣车扣证。这样做冒一定的风险,需要有胆量,和许多人自我保护意识相违背,怎么办?解决的方法就是在现场和你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联系,由他们指示你如何处理才能把你的损失减少到最少。
如果有人员受伤,这种情况CJ一定到场,不要轻易承认负全责,由CJ判定责任划分。预付的汤药费是车主出的,如果以后对方负一定比例的责任,应该返还一部分你预付的汤药费,但对方没有钱返还,怎么办?买一种叫无过失责任险,这个险让保险公司替那个穷人返还你已经预付的汤药费。
作者:
tommy
时间:
2003-5-1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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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由楼下一篇帖子想起的事,大家看看有没有道理。
【(tommy)回复(不肯上网)的大作】
以前闯王也发过一个帖子,在和行人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很多时候车主承担全部责任要比其他方式处理得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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